靖州县关于印发《2017年靖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19 09:01 浏览次数: 【字体:
 
   

 

靖政办函〔2017〕36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靖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中央、省、市驻靖相关单位:

   《2017年靖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5日


2017年靖州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17年,靖州县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6﹞4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湖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44号)、《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怀化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怀政办函﹝2017﹞50号)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我县2017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 加强预期引导。定期公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定期组织召开我县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调度会,主动发布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重要经济指标数据,增加用统计数据反映质量、效益、结构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由县统计局负责落实)

2.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围绕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在党政门户网站上集中发布、利用新媒体主动推送、加强政策宣讲等工作,帮助市场主体将政策用好用足在党政门户网站上公示并完善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依据等,并实时更新有关项目数据,及时反映项目变动情况,同时要监督收费单位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项目、标准、范围等,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定期公开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基金运行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3. 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全面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相关的文件,以及重大项目审批、建设、进展、公共资源交易等相关信息。特别是县庆重点项目、市考核县重点项目、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要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在施项目要由县重点办或者建设单位按月公开进度完成情况,及时让公众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落实)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1.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工作,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在党政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等方式,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党政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县编办、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目标,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其他平台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2. 推动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对接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实现县与省市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抓紧建设“一网一线一库两厅两平台”政务服务体系,年内编制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在党政门户网站上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加快建设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加快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3.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加大强农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切实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改革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业补贴等政策解读。及时公开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工作进展情况,方便群众监督和参与。(县农业局、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4. 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加大营改增相关政策措施、操作办法、改革进展及成效公开力度,密切跟踪企业对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的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各界关心的问题。(县地税局、县国税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各部门要按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在党政门户网站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财政资金”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重大事项的审计结果,提高审计结果透明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县审计局负责落实)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 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健全去产能公示公告制度,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据年度目标任务要求,分批次向社会公示承担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已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公布企业产能、奖补资金分配、违法违规建设生产和不达标情况。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化解过剩产能情况。督促指导县属企业做好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2. 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 推进脱贫攻坚信息公开。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扶贫资金项目等信息公开力度。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推进数据共享,扩大公众参与,全面加强民生、扶贫等领域资金项目的监管。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和行政村(社区)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等情况。(由县扶贫办、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2.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在党政门户网站对关于低保和救助的法律法规、低保救助对象、救助资金的拨付、救助人数的变化等信息进行公开。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要按规定在户外村务公开栏,或者方便群众监督的地点设立固定公示栏或者张贴公示单,及时公布救助对象信息,并定期更新,切实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由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3.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情况,特别是要加大重特污染事件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和大气环境质量检测信息公开。依法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和重特大或敏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结论、环境影响和损失的评估结果等信息,每个季度发布靖州县城区环境质量公报。(县环保局负责落实)及时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县、乡两级河长,在县主要媒体上公布本级河长名单,在河岸的重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表明“河长”姓名、职责、河湖概况、管理目标等内容,接收公众监督。(由县水利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

4.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技能培训,促进就业等政策的公开和解读工作,印制《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以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宣传材料,发放给前来咨询的就业者并进行讲解。及时在党政门户网站、室外电子宣传屏以及其它的主要媒体上发布企业招聘信息及就业岗位,依托“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等活动促进就业创业。(由县就业局负责落实)

5. 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教育监管信息的公开,加大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监测报告发布力度,有序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服务指南、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要,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县教育局负责落实)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和常用药品价格等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医保支付、药品采购、在线挂号、检查结果互认等机制的改革,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县卫计局负责落实)

6.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以党政门户网站为平台,及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执法结果通报及相关处罚信息,定期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样检验,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知识的便利度。(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

1. 围绕建设诚信社会推进公开。充分发挥媒体价值,运用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利用新闻、网络媒体、政府橱窗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进一步将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公诸于众,曝光典型失信惩戒案例,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公众舆论压力,助力破解 “执行难”,让“老赖”不再“躲猫猫”、“跑路”,主动履行执行义务,在全社会营造 “守信光荣、失信受罚”的良好氛围。(县法院负责落实)

2.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性工程建设信息及保障性住房分配、退出信息。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等。(县房产局、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落实)推进公积金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公积金年度报告,及时通过党政门户网站公布公积金管理政策、积极推动公积金咨询、业务办理上网,让群众少跑腿。(怀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靖州县管理部负责落实)

3. 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及时准确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发布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县安监局负责落实)

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1.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各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要确定一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要配备专职人员做具体事情,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调度会,同时要在经费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确保做好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2.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各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有关部门要以我县党政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及时通过县党政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要点涉及的相关内容和需要面向社会公示公开的行政许可、惠民政策、通告公告等信息。县电子政务办按照“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集中查询,统一管理”的原则,做好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切实履行对党政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对党政门户网站上的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内容没有及时更新的单位进行督促通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做好日常监测和运维管理。

3. 强化监督考核问责机制。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县的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责任追究,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按照“公开数量、内容、时限”对各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进行网上督查,对党政门户网站上信息更新不及时,重要政策不解读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单位年终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出现重大问题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问责。

各乡镇(含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根据要点,制定分解细化方案,明确分工,加强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落实情况要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