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立项

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鸡岩采石场矿区 治理后续工程(铺膜工程及生态恢复)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29 10:50 浏览次数: 字体:

 

 

靖发改〔201757

 

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金鸡岩采石场矿区

治理后续工程(铺膜工程及生态恢复)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你单位报送的《靖州县金鸡岩采石场矿区治理后续工程(铺膜工程及生态恢复)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建设主要是解决靖州县金鸡岩矿区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可以改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经研究,同意靖州县金鸡岩采石场矿区治理后续工程(铺膜工程及生态恢复)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靖州县渠阳镇田铺村金鸡岩采石场矿区内。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A、B、C、D、E、F六个区域场地整形、回填;无纺土工布19200平方米;1.5mmIIDPF糙面膜19200平方米;植被土5760立方米等相关恢复工程。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56.2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本项目建设限期6个月。

五、批复依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编号:靖环表【2015】第28号);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出具的规划建设用地意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靖州县金鸡岩采石场矿区治理后续工程用地初审意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年8月16日第11次)。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求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主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等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实行委托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管。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希接文后,积极落实设计、资金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实施。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0月25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