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评

关于对靖州县勇鑫砂石加工厂年加工10万方砂石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作者: 来源:靖州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07-02 09:17 浏览次数: 字体:

靖环审[2018]05号

 

关于对靖州县勇鑫砂石加工厂年加工10万方砂石

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靖州县勇鑫砂石加工厂:

你单位呈报的《靖州县勇鑫砂石加工厂年加工10万方砂石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拟在靖州县大堡子镇堡子村原昌盛木材厂内建设年加工10万方砂石生产线项目,坐标:东经109°28′50″,北纬26°42′8″。项目占地27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26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有鹅卵石制砂生产线、原料(成品)堆场、喷淋洒水设施 、防渗沉淀池、板框压滤脱水设施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局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二、你厂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做到规范、文明、有序施工,减小噪声和扬尘污染及生态影响。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施工扬尘采取场地洒水、屏拦阻隔、施工现场道路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并及时清洗轮胎等,使用商品混凝土;噪声采取选用低噪音设施、围挡阻隔,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开挖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回填利用或是送至消纳场;项目完工后及时对周边环境进行绿化。

2、严格落实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网。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板框压滤、泥水分离、清水收集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池和收集池均采用防渗处理;生活废水入化粪池处理做农家肥。

3、严格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原料(成品)堆场、厂地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加盖篷布,设置不低于堆料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4、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设备位置,选用低噪音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消声、减振、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影响。

5、严格落实运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板框压滤废渣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

6、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日常维护,严防污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7、严格控制原料来源,原料更换需进行跟踪评价。

四、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改变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需报我局重新审批。



靖州县勇鑫砂石加工厂年加工10万方砂石生产线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靖州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