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公开

靖州县飞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EPC及运营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23 08:48 浏览次数: 字体: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靖州县飞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招办[2018]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招标人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靖州县飞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总规划面积约227.3773亩,计划总投资上限8000万元,位于靖州飞山旅游文化景区附近,定位于打造集植物、水果、花卉、蔬菜设施栽培,蔬菜生产、采摘体验,生态餐饮,休闲娱乐、旅游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做成现代农业的示范,科技创新的示范,农旅结合的示范,产业扶贫的示范。

 

2.2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初步定位为基础,从项目初步规划设计,工程初步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运营期15年,运营期满,资产全部归招标人所有。项目建设投资上限8000万元,项目建设出资比例为招标人出资70%,中标人30%。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采购设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运营该产业园,全权负责该产业园的正常运营管理;运营期满,产业园全部资产归招标人所有。

 

2.3建设地点

靖州县飞山景区飞山村及塘湖村

 

2.4计划工期

(1)设计工期:完成农业产业园初步设计,并通过经济技术审查,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1 个月。

(2)施工工期:由中标人组织施工报建,经技术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采用边建边生产模式及时组织生产。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6 个月。

(3)验收期:由中标人组织验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8个月。

(4)运营管理期:由中标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运营管理期限为15年,经营期内分年度按5%-8%的比例全额返还招标人投资,经营期满,资产全部归招标人所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可单独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运营单位投标人投标截止日期具有500亩以上、连续运营3年以上的农业生产基地,具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的企业(提供符合上述业绩条件的运营管理证明资料

设计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根据建市[2016]93文,总承包企业应同时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2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壹级结构工程师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项要求。

 

3.3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201712月~20185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

4.1凡有意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报名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到招标人处了解清楚本项目的详细情况到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靖州县异溪南路172号)报名并获取资料,报名获取资料时请携“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用以存档,原件备查

4.2报名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817:00 时止(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

4.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4.4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投标监管网上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公司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内汇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专户(以银行到账单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靖州县飞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工程EPC及运营”的投标保证金等字样,未注明未按时间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并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投标保证金到账确认单,开标时验证原件,以现金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开户名称: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8 0720 5999 8888  

6. 资格审查方式

6.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有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具体见当日开标显示屏)(地址: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路3号)。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8. 投标经济补偿

8.1 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靖州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 联系方式

    人: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农业局

   址:靖州县渠阳中路221号

联系人及方式:黄主任133 3725 5050  吴主任 158 7451 966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靖州县异溪南路172号

     人: 龙佳云  王霞

   话:0745-2607577   15907458501

   件: 21618037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