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新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靖州县新厂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1、基本情况
新厂镇人民政府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为23人,现在职人数为18人,其中:在职人员正科级5人,副科级6人;事业编制31人,现有实际事业编制人数17人。现有退休人员 6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综治办、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办、扶贫工作站等。
2、职能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全镇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镇内的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治安、人民调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移民开发、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民族宗教信仰。
(五)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75.9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75.9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75.95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9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5.9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375.9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95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综治、扶贫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及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预算公开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