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
靖州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2016—2020年)
靖州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前 言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四个切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攻坚工作文件政策精神,以减少贫困人口数量、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为目标,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加快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危房改造、金融扶贫、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取得初步成效。2014年稳定脱贫7285人;2015年稳定脱贫9320人,7个贫困村“摘帽”。到2015年末,全县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到 3300 元,贫困人口减少到30558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3.4%。一是农村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投入资金4.6亿元,在69个贫困村实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4个,新修贫困村村组公路169公里,新建人饮工程43处,全县完成农村危房改造2432户,其中贫困户新建197户、维修145户,有效解决了贫困村群众出行难、饮水难、住房难等问题。二是扶贫产业成效明显。充分利用入选全省农副产品加工重点县、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的机遇,按照“四跟四走”要求,围绕杨梅、茯苓、山核桃等本地优势特色产业,依托自然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引导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有效增加了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收入。三是农民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整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资源,加大农民基本技能和农业科技知识的培训,实施能人带动工程,大力培养种养能手、致富带头人、农民技术员、农业合作社领头人,提高了农民素质和劳动技能。四是公共服务保障不断增强。瞄准孤寡老人、因灾因病因残致贫等特殊贫困群体,编织好低保五保、社会救助、新农合、新农保等基本生活保障网。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新农合保险,参合率达10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5026人。通过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帮扶,确保贫困户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
在推进脱贫攻坚战役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差距,脱贫攻坚任务仍然很重:一是部分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经过深入地摸底,全县依靠产业帮扶等措施无法脱贫的贫困人口近2000人,必须进行兜底救助。二是贫困群众增收渠道单一。大部分贫困户以传统种养业为主,缺乏增收支柱产业。三是扶贫政策还没配套到位。国家在武陵山片区区域扶贫攻坚规划中提出了一些政策,但没有具体细化的落实措施,比如社保兜底、医疗救助、生态补偿,取消贫困地区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尚未得到全面落实。四是返贫现象依然存在。部分贫困人口脱贫基础尚不稳固,因灾因病返贫现象时有发生。
“十三五”是靖州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要实现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县整体摘帽的目标,必须科学统筹谋划和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关于做好县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扶办联〔2016〕16号)和《怀化市“四跟四走”精准扶贫示范区创建方案》(怀办发〔2016〕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靖州实际,制定《靖州县“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悠悠万事,脱贫为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为目标,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与生态保护并重,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领市场、社会协同发力。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落实“六个精准”要求,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自愿脱贫。
——分类指导、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分类分批推进攻坚行动;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扶贫开发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探索生态脱贫新路子。
——问题导向、改革创新。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放在首位,深化改革创新,推动扶贫路径、资源使用方式、发展模式、考评体系转型优化。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加强贫困村党组织建设,注重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通过苦干实干改变贫困面貌。
第三节 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8年,实现贫困县摘帽,60个贫困村(并村后)全部出列,4716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越过贫困线,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发生率控制在2%以下,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
2.具体指标
(1)贫困人口:到2018年,所有贫困人口收入均超过贫困线。到2020年,贫困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贫困人口的基本住房保障得到根本解决;就医难、就学难问题基本缓解;贫困户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达100%,确保不因家庭贫困被动失学、辍学,贫困户新生劳动力接受中、高级职业教育比例达到90%以上。
(2)贫困村:到2018年,确保每个贫困村建立有特色的主导产业、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有效的脱贫发展机制,村集体经济收入达4万元以上;到2020年,贫困村群众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讯、卫生室、综合文化室全覆盖,全面建成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3.年度计划
为实现上述总体目标,明确脱贫年度计划如下:
——2015年:7个贫困村摘帽(岩脚村、新江村、诸葛村、鑫龙村、八亚村、铺口村、小岔村)、9320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13.4%,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600元以上,摘帽村集体经济达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2016年:11个贫困村摘帽(九龙村、林源村、地交村、棉花村、岩湾村、元贞风冲村、康头村、戈盈村、金鑫村、宝江村、新建村)、1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8.03%,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700元以上,摘帽村集体经济达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2017年:32个贫困村摘帽(三合村、渠江村、春阳村、流坪村、新城村、灯塔村、爱国村、沙堆村、木山村、金麦村、夏乡村、新街村、高峰村、溪口村、寨姓村、防江村、三江村、江冲村、大开村、沙溪村、贯堡渡村、地芒村、文溪村、营寨村、覃团村、炮团村、官团村、江边村、地笋村、地卢村、汕头村、大林村)、12000名贫困人口脱贫,贫困发生率降至2.8%,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200元以上,摘帽村集体经济达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2018年:10个贫困村摘帽(黎溪村、大桥村、老里村、长溪村、菜地村、大木村、塘款村、郎溪村、金马村、地妙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摘帽村集体经济达4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
——2019年-2020年:巩固阶段,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发生率稳定在2%以下,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摘帽村集体经济达4万元以上,贫困村群众全面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讯、卫生室、综合文化室全覆盖,全面建成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二章 发展产业脱贫一批
主要目标任务:对建档立卡的29000多名贫困户,按照因地制宜、一户一策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发展杨梅、茯苓、山核桃及养殖、加工等特色产业,立足当地资源,通过发展生产实现脱贫。将产业扶贫资金的60%直接用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补助、以奖代投等方式,扶持引导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探索和鼓励财政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等折股量化到贫困户,投入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实行按股分红。鼓励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参与产业扶贫,对带动较多农村贫困户脱贫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强化金融支撑,积极探索建立贫困户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扎实抓好农村贫困户授信评级工作,为有创业发展意愿、有一定基础的贫困户提供“免担保、免抵押”等信贷服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要确定1个以上的发展生产项目。
第一节 特色产业脱贫
整合财政扶贫专项、产业开发等资金,作为产业扶贫资金,重点投向贫困村、贫困户,采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产业直补等多种形式,大力扶持贫困户能直接参与、直接受益、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财政继续安排特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贫困户发展杨梅、茯苓、山核桃等特色产业继续实行奖补政策。加快特色园区发展。加快建设茯苓医药食品科技产业园、杨梅生态产业园、甘太综合加工园,鼓励一品东方、和盛茯苓、金茶油等一批农副产品深加工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把“四跟四走”精准扶贫落实到每一个企业和贫困户,通过龙头企业带动,切实解决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后顾之忧。对于有劳动能力和发展产业意愿的贫困户,每年从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给予奖励和扶持。
第二节 乡村旅游扶贫
依托靖州独特的十万亩梅山风光和百里苗侗民族风情,抢抓张吉怀精品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建设机遇,致力于将靖州建设成为全省旅游重点县、对接黔东南苗侗民族文化的东大门、全国苗侗生态文化旅游知名目的地。通过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八大行动”(即:乡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旅游规划扶贫公益专项行动、乡村旅游后备箱和旅游电商推进专项行动、万企万村帮扶专项行动、百万乡村旅游创客专项行动、金融支持旅游扶贫专项行动、扶贫模式创新推广专项行动、旅游扶贫人才素质提升专项行动),重点支持23个“全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带动贫困人口脱贫。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大力推进农村电商发展,加强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在2016年建成县级电商产业园的基础上,加快触角向基层延伸,力争到2018年底,在贫困乡村建立100个电商服务站。其中2016年完成48个,2017年完成28个,2018年完成24个。通过电商扶贫,彻底打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通道,解决农副产品附加值低、销路不畅的问题。通过电商扶贫,为贫困户提供更多的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机会。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引导贫困村将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贫困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个人财产入股,采取委托扶贫、合作经营等方式,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多渠道增收;探索投资收益扶贫模式,将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给贫困户,将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到村或农民合作社形成的资产划出一定比例,采取优先股的方式量化到贫困户,对贫困户实行收益保底、按股分红;探索理财收益扶贫模式,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可将无指定用途的扶贫捐赠或安排到户的扶贫资金,采取委托经营方式,帮助其获得理财收益、分红收入。
第五节 发展贫困村集体经济
通过发展特色旅游、特色种植、特色养殖、特色加工、商贸物流、资源开发等6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把村集体增收和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有机结合起来,使发展成果惠及全县所有贫困人口。对贫困村确定差异化的发展目标,使所有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在4万元以上。第一阶段,到2016年,30%贫困村达标;第二阶段,到2018年,所有贫困村年经营性收入在4万元以上;第三阶段,到2020年,建成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并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强村。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一批
主要目标任务:拓展就业输出途径,开拓异地劳务输出市场,到2020年,全县实现贫困人口劳动转移就业0.95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68亿元以上;帮助1000名返乡农民工创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完成各类培训7000人以上。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认定至少2所培训机构,将培训计划落实到职业中学和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指导培训机构采取流动式、“大蓬车”式教学等方式,深入乡村对贫困群众进行培训。积极开展汽车维修、育婴师、计算机操作员、农产品经济人、营养配餐员等实用技术培训,围绕“互联网+”的推广及应用,积极开展青年电商培训等创业培训,针对贫困户的实际需求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培训一人、致富一家、带动一片”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
开展职业介绍工作,服务贫困家庭,针对贫困人员举办专场招聘会。强化信息服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和劳务用工信息库。开展劳务协作扶贫,探索输转新途径。与浏阳蓝思、深圳美律电子等企业建立长期劳务输出合作关系,加强县内就近安置转移就业力度,让部分不能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在县内就能实现就业。进一步加强与县内企业联系,深化与步步高超市、台泥水泥、温氏畜牧水产等企业的合作,进行对口培训及就业安置,并为其提供后续支持服务。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主要目标任务:对“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3191名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根据国家发改委、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和省市精神,针对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或禁止开发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易地扶贫搬迁。经过宣传发动、农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及公示、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及公示、签订协议的程序,全县确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3191人。
第二节 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尊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意愿,结合实际,科学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紧密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同步整村搬迁、库区移民搬迁、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小城镇、工业园区、乡村旅游区安置搬迁群众。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规范建房风格,做到既有新房、又有新村。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用好开发性金融扶贫资金,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用足支持政策,强化搬迁成效监督考核。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将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扶贫、扶贫小额信贷、雨露计划、开发安置区公益性岗位等有机结合起来,支持搬迁对象通过发展特色经济、参与合作社经营、开展乡村旅游、务工就业等,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加财产性收入;支持搬迁对象在安置区实现就业创业,帮助他们融入当地生活,确保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
第五章 教育支持脱贫一批
主要目标任务: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学率达到58%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职业教育学生巩固率达到96%以上、就业率达到96%;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青少年儿童全员接受小学至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为贫困家庭大学生提供信用助学贷款,不让1个学生因贫失学;帮助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至少免费培养1名有专业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
第一节 不断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积极争取国家、省学前教育项目资金,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中小学校布局调整中闲置的校舍,优先用于改建幼儿园。到2020年,人口较多的建制村建设村级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鼓励城区学校对口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完善农村寄宿学校配套设施,办好农村保育式学校。完善农村教育质量评价机制,努力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大力建设综合实践基地,加强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到2020年,小学六学巩固率达98%以上,初中巩固率达96%以上,三类适龄残疾青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85%以上。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学生就业负担
实行贫困生免学费教育。落实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构建覆盖全县60个贫困村和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发展帮扶机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青少年儿童全员实行小学至高中阶段12年免费教育;对贫困家庭及城乡低保户子女按每生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其子女在小学、初中寄宿的,每生每年分别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补助;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用好国家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优惠政策,保障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优质大学教育的机会,实行贫困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都能顺利入学、安心上学,提高高等教育入学率。
第三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改善职业教育环境,加快县职业总校新校区建设力度,办好1至2个优势产业、民族文化传承创新的特色专业,建设好1个高水平的校内实训基地和1个校外实训基地;实施好“一家一”职教工程。积极引导“两后生”、青年农民、城乡劳动者等接受职业技能教育,协同对接教育资助体系、“雨露计划”和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就读职校一律免学费;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每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免费培养培训1名青壮年劳动力,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施就业援助。
第六章 健康扶贫脱贫一批
主要目标任务:对因病致贫农户,通过实行大病救助制度、大病医疗保险等方式,实施医疗救助扶持扶贫,确保因病致贫的贫困人口得到救助脱贫;做好因病返贫人口的后续扶持扶助工作,积极落实因出生缺陷等原因导致贫困的政策措施、社会救助途径,推动健康脱贫。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科医生与居民之间良好的契约服务关系,提高签约服务质量。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补助标准,加强资金监管,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组织领导和专家队伍建设,抓好分级培训和专业指导,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对经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负费用较高、负担仍有困难的贫困人口再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对无力支付的急危重症患者,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实现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救助。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
全面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贫困家庭新生儿开展两种以上遗传代谢病和新生儿听力免费筛查,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婚前医学免费检查,大幅度降低人口缺陷率;免费为贫困人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贫困家庭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和健康档案建档率达100%。优先推进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办学,为贫困村卫生室培养乡村医生,解决乡村医生“断层”的问题。到2020年,所有建制乡镇卫生院、行政村卫生室达标率100%。
第七章 生态保护脱贫一批
基本目标任务:依托生态资源,实施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使林区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落实国家和省里即将出台的相关政策。研究从生态补偿转移支付中切块安排专项资金的办法。
第一节 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着力推进造林绿化。2017至2020年,每年完成新造林任务1万亩,实施造林补贴项目8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迹地更新造林5000亩,计划每年实施森林抚育项目2.5万亩。造林和抚育补贴项目重点向林区贫困户倾斜,减轻贫困人员造林资金投入的压力,提高群众造林和抚育的积极性,确保林木尽快成林成材,实现贫困地区增产增收。积极落实退耕还林补助政策。加强对上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管理,及时验收和兑现补助资金,带动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重点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依据“十二五”森林资源调查结果,全县天然林面积为94.75万亩(属公益林的为19.76万亩,属商品林的为74.99万亩),2016年我县已向上级申报天然商品林保护工程面积49.58万亩。待上级主管部门实施天保工程的任务面积下达,及时组织实施并兑现补助资金。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2017年至2020年,全县计划建设8个示范村(每年2个),52个达标村(每年13个),农村环境整治全覆盖。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
我县公益林面积为50.1075万亩,全部为国家级国防林,涉及11个乡镇152个行政村和1个国有林场。当前国家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17元,远远低于林木产生的生态价值和林农的任何一种经营收入。特别是租山造林纳入公益林管理后,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年限内砍木退土,收益全失,损失巨大。为此,在“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将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每年每亩30元,管护资金提高至每年每亩3元,防止出现因生态保护返贫现象。同时,公益林护林员选聘重点转向贫困人员,帮助解决部分贫困人员就业问题。部分护林员合同到期后,将全部替换为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断加强林业生物灾害防治。尤其要重点防治马尾松毛虫、竹蝗、松梢螟等重大灾害,切实减少贫困户经济损失,防止因灾返贫。
第三节 创新生态建设和生态资金使用方式
加大对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保护区域和《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划定的重点区域的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靖州县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切实提高全县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充分利用我县丰富森林资源和良好生态资源,探索发展森林碳汇、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等新型业态,帮助贫困地区打开致富门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加大对杨梅、山核桃和茯苓等特色产业的扶持力度,将其打造成富民强县的朝阳产业。深入挖掘林下优势,发展林种、林养、林游等林下经济,想方设法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将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林业惠农资金重点用在脱贫攻坚上,并广泛融合社会资金投入到造林中来,减轻贫困地区林农在营林生产过程中的压力,提高造林、护林积极性。同时,着力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建立健全生态薄弱和重点保护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将公益林作为一项公共产品,以提供生态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由政府买单,补偿林木所有者,并将收购后的公益林管护纳入公共财政管理,实行政府投资购买生态效益,防止林农因保护生态返贫。
第八章 社会保障脱贫一批
主要目标任务: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1932名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统筹协调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采取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特困群众救助等方式进行兜底。对因重病重残等原因导致家庭主要劳动力完全丧失、生活陷入困境的特困户纳入农村低保救助,适当上浮救助标准,并通过其他补助方式使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贫困标准,确保低保、城乡特困人员对象得到兜底生活保障。
第一节 提高社会救助水平
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加大退伍军人、下岗失业职工中特困群体的救助力度。对五保户、一二级残疾人、50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户及两女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用。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
第二节 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争取中央、省、市城乡低保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县财政足额安排城乡低保配套资金,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衔接,逐步提高农村低保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引导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没有收入来源的贫困群体,由政府全部代缴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建立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动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特殊关爱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孤儿、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孤儿关爱服务网络。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因自然灾害等突发因素返贫人员,可以采取“因事施策”的办法救助脱贫。
第九章 积极开展社会帮扶脱贫
第一节 开展对口帮扶与扶贫协作
充分利用省经信委、省委讲师团和6个市直部门对口帮扶坳上镇九龙村、渠阳镇林源村等8个贫困村的机遇,切实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利用部门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县内外企业、公司与贫困村产业扶贫协作,创新机制,以贫困村摘帽和贫困人口脱贫为中心,达到共赢、互补之目的。
第二节 驻村帮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直部门对口帮扶贫困村制度,完善干部帮扶贫困户工作制度,从县、乡两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对60个贫困村开展驻村帮扶,对非贫困村开展联村帮扶,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联系帮扶。实行“六帮十有十落实”的结对帮扶制度,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县级领导联系、每个单位都有联系的贫困村、每个干部都有贫困联系户,把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资源输送到村到户。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联络员日常管理。驻村工作队员要吃住在村,每年在岗时间不少于220天;离岗时要履行请假手续,离岗一周以内的,要经乡镇批准;离岗一周以上的,经乡镇批准,报县扶贫办备案。县扶贫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对驻村工作队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派出单位不得无故抽调其承担其他工作。
第三节 企业帮扶
组织民营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完善扶贫龙头企业认定制度,增强企业辐射带动贫困户增收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和开展扶贫公益信托。出台系列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参与精准扶贫的积极性。一方面把“民企联村”精准扶贫的产业项目纳入县特色产业发展扶持的范畴,享受特色产业建设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在行政服务上提供绿色通道,在用地上优先安排,在信贷上给予大力支持。
第四节 军队帮扶
根据我县驻军较多的实际,动员和支持驻靖部队参与脱贫攻坚,拓展军地协力扶贫范围、领域和深度,增大军队参与脱贫攻坚的成效。大力支持驻靖部队对口帮扶的寨牙乡汕头村、渠阳镇夏乡村,通过产业帮扶、技能帮扶、供岗帮扶、医疗帮扶、精神帮扶等方面,保障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提高就业能力,增加劳动收入,实现脱贫目标。
第五节 社会力量帮扶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自愿包村包户,做到贫困户都有干部或爱心人士结对帮扶。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政策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创新帮扶方式,引导各类经济组织到农村兴办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动员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精准脱贫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协同推进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实现社会力量帮扶全覆盖、社会帮扶工作常态化。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国际机构在扶贫领域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外扶贫贷款和争取无偿援助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特别是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第十章 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第一节 改善基础设施和贫困村生活条件
坚持成本与效益、投入与产出相适应的原则,实施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突出问题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实施贫困村水、电、路、讯、房、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农村公路建设。加大贫困村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和中小危桥改造,提高技术等级,完善路网结构。到2020年,实现所有建制村通组级公路,建制村客运班线通达率达到90%以上。农村高标准农田建设。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设高标准农田7.91万亩。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根据水质、水量、用水方便程度等指标衡量,详细规划和统一部署安全饮水到户工程,优先安排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确保贫困群众有可靠、安全、方便、达标的饮用水,解决全县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农网改造工程。全面实施农网改造升级项目,提高贫困村用电保障。到2020年末,100%行政村、98%以上自然村生产生活用电得到保障。农村信息化工程。完成贫困村电讯网络建设,实现网络讯号全覆盖。农村文体广新工程。农民健身工程,到2020年末完成行政村100%覆盖;农村广播村村通工程,到2016年底完成行政村100%覆盖;到2020年实现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农村环境治理工程。围绕改水、改厕、改灶,农村垃圾收集、运转、处理,继续实施城乡环境治理和卫生整治行动。
第二节 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充分利用武陵山集中扶贫开发区的政策性脱贫优势,争取更大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激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2018年贫困县、所有贫困村摘帽的目标。加强与武陵山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规划的有效对接,加大与国家、省级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加快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认真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第十一章 重点项目投资与绩效预测
“十三五”期间,全县实施6大类39项重点精准扶贫项目,总投入318480.34万元。资金投入按来源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99486.39万元、行业部门投入152526.05万元、业主投入3060万元、农户自筹63407.9万元;资金投入按项目分:产业发展类项目投入73063万元;社会保障类项目依据现行标准,全县需增加投入3950.5万元;助学培训类项目投入5859.15万元;搬迁改造类项目投入47833.5万元;生态补偿类项目投14725.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服务类项目投入173048.39万元。
通过上述资金的投入,可扶持发展产业29000人、社会兜底1932人、助学扶贫10000人、搬迁改造12700人、医疗救助3616人、转移就业9500人、生态补偿3043人,达到2018年所有贫困人口脱贫、所有贫困村摘帽、贫困县整体摘帽的预期目标。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强化规划引领
科学制定精准扶贫规划,以规划统揽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加强资源、政策的统筹与整合,发挥政策、项目、资金的聚合效应,凝聚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坚持以乡镇、村为脱贫攻坚的主战场,紧紧扭住发展不放松,尽快从整体上改变贫困面貌。坚持因地制宜、综合开发,探索各具特色的脱贫致富路子,尽快实现整村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既要加快解决引发贫困的共性问题,又要根据不同致贫原因,分类施策,精准脱贫。
第二节 坚持分类推进
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有40000多人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帐,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一定时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第三节 创新体制机制
创新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建立扶贫投入增长机制,推进扶贫制度化建设。建立贫困影响评价制度和补偿机制,从制度上解决因重大政策出台、重大项目建设导致的贫困问题。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扶贫攻坚制度保障。根据国家新的贫困县考核办法与退出机制,推进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扶贫方式、资金整合与管理等方面创新,确保政策落地,确保精准扶贫取得实效。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第四节 加大政策支持
制定专项扶贫政策、行业扶贫政策,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政策,建立完善贫困县约束机制和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办法,强化工作责任和奖罚兑现政策。通过改革创新,整合一切可以整合的扶持政策、财政资金、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加强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政策规定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加强资金统筹和监管,集中整合使用,倾斜安排和落实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吸引社会资本,集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产业开发等项目建设,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环境,为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第五节 强化组织实施
强化扶贫开发工作领导责任制,坚持县统筹、乡村落实、部门配合的领导体制和规划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协调对接,建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揽总作用,严格落实工作主体责任。健全乡镇扶贫工作机构,加强人员、经费保障。加大选派后备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锻炼、培养和使用力度,对成绩突出的干部大胆使用。各级帮扶单位要选派优秀干部开展驻村帮扶,做好驻村干部的保障服务工作。加强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
十三、附件
(以上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