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的情况说明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和《怀化市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怀政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我县制定的《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询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具体情况如下:
在靖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办公电话和邮箱号码,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与各相关县直单位沟通联系、征询意见和建议,截止公示时间止,未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靖州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