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D-dqbmzyx-tzgg-tzgg-2017-0343 发布机构: 寨牙乡
发文日期: 2017-09-10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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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应急管理知识

    一、什么是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有哪些特征?

   突发事件是指发生突然,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急处置措施的紧急事件。在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界定为: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有四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事件的突发性。事件发生突然,难以预料;二是事件的严重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三是事件的紧急性。事件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否则将出现严重后果;四是事件的类别性。我国把各种突发事件划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类,从而有利于事件的分类管理。
突发事件涉及的类型众多,每类突发事件都具有各自独有的一些特性。但整体来看,突发事件具有以下共同特征。
  1,突发性。绝大多数突发事件是在人们缺乏充分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使人们的正常生活受到影响,使社会的有序发展受到干扰。由于事发突然,首先,人们在心理上没有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会产生烦躁、不安、恐惧等情绪;其次,社会在资源上没有做好充分的保障准备,需要临时调集各类应急资源;再次,管理者在措施上没有做好充分的设计准备,必须针对具体情况制定处置措施。虽然有些突发事件存在着发生征兆和预警的可能,但由于真实发生的时间和地点难以准确预见,同样具有突发性。
    2,不确定性。突发事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一是发生状态的不确定性。突发事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以何种形式和规模暴发通常是无法提前预知的。有些自然灾害通过科技手段和经验知识,能够减少某些不确定因素,但是很难确定是哪些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结果。如果突发事件没有不确定因素,也就不属于突发事件,这样的事件可预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用通常的办法去应对。二是事态变化的不确定性。突发事件发生之后,由于信息不充分和时间紧迫,绝大多数情况的决策属于非程序化决策,响应人员与公众对形势的判断和具体的行动以及媒体的新闻报道,都会对事态的发展造成影响。许多不确定因素在随时发生变化,事态的发展也会随之出现变化。
    3、破坏性。突发事件的破坏性来自多个方面:对公众生命构成威胁、对公共财产造成损失、对各种环境产生破坏、对社会秩序造成紊乱和对公众心理造成障碍。在危害发生后,由于人们缺乏各方面的充分准备,难免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造成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的破坏,打乱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节奏,引发公众心理的不安、烦躁和恐慌情绪。有些破坏是暂时性的,随着突发事件处置的结束逐步消除;而有些破坏产生的影响则是长期的,少则几年,多则几十年,甚至达到百年、数百年。如果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可能还会带来经济危机、社会危机和政治危机,造成难以预计的不良后果。
    4、衍生性。衍生性是指由原生突发事件的产生而导致其他类型突发事件的发生。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衍生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低于原生突发事件,社会的主要力量和精力集中于原生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活动的主要对象不会发生改变;另一种情况是衍生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高于原生突发事件,从本质上讲,问题的主要矛盾已发生了转移,应急活动的主要对象已产生了变化,需要重新调整社会力量和精力,解决面临的主要问题。对于第二种情况只有少数情况是难以避免的,多数情况是由于处置时对问题考虑不周和控制失误所导致。
    5、扩散性。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现代交通与通信技术的发展,地区、地域和全球一体化的进程在不断加快,相互之间的依赖性更为突出,使得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不再仅仅局限于发生地,会通过内在联系引发跨地区的扩散和传播,波及其他地域,形成更为广泛的影响。而且有些突发事件本身带有一定的国际性色彩,其产生的背后具有某些国际势力的支持,自然会出现联动效应,比如恐怖事件、社会骚乱,这些都会给突发事件的应对带来更大的难度。
    6、社会性。社会性是指突发事件会对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构架产生影响,其影响涉及的主体是公众。在突发事件的应对过程中,整个社会会重新审视以往的群体价值观念,通过认识和思考,重新调整社会系统的行为准则和生活方式,重新塑造自身的基本价值观。
    7、周期性。突发事件类型多种多样,但都具有基本相同的生存过程,都要经历潜伏期、暴发期、影响期和结束期四个阶段,这也就是突发事件的生命周期。潜伏期一般具有较长的时期,在此期间突发事件处于质变前的一个量的积累过程,待量积累至一定的程度后,便处于一触即发的状态,一旦“导火索”被引燃,就会立即暴发出来,给社会带来危害;暴发期是突发事件发生质变后的一个能量宣泄过程,此阶段一般持续时间比较短而猛烈。受导火索的触发,潜伏期逐步积累起来的能量通过一定的形式快速释放,产生巨大的破坏力,给整个社会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影响期是在突发事件暴发之后,由此造成的灾难还在持续产生作用,破坏力还在延续的阶段。许多情况下,影响期与暴发期之间没有明显的界线划分,两者是交叉重叠的;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得到控制之后进入结束期。这一时期按照不同的标准会有不同的结论。从管理的角度出发,可以以社会恢复正常运行状态为结束标志;从过程的角度出发,可以以危害和影响完全消除作为结束标志。
   二、我国突发事件有哪些类别?分类有什么意义?
   突发事件的种类纷繁复杂,可以从不同的维度对其进行划分。在我国,突发事件根据发生原因、机理、过程、性质和危害对象的不同分为四大类: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台风、冰雹、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震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赤潮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农作物病虫害等生物灾害,等等。我国是世界上遭受自然灾害侵袭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特大自然灾害经常发生,给社会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对公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在全球气候变暖的背景下,经常出现极端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事故,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城市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故等。进入21世纪后,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各种矿难频繁发生。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与职业中毒、动物疫情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目前,人类消灭的传染病病毒只有天花一种。全球新发的30种传染病中有一半已经在我国发现。此外,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也警示我们,绝不能忽视食品安全问题。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民族宗教事件、涉外突发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等。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凸显期、刑事犯罪的高发期和对敌斗争的复杂期。因而,绝不能对社会安全事件的防范与处置有丝毫的懈怠和麻痹,特别是要建立社会公众的利益表达诉求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标本兼治,根除社会安全事件滋生的土壤。
突发事件进行分类的意义在于:在应急管理中,要明确责任主体,方便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在突发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要遵循专业处置的原则以避免次生、衍生灾害的发生。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救援可以是综合性的,而处置必须体现专业性。此外,突发事件的分类是静态的,但是,突发事件的演进却是动态的。各类突发事件之间往往是相互关联、相互渗透的,需要各个部门协同应急、合成应急。因而,在现代社会,要关注系统性的风险,一定要以系统的眼光来认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在坚持分类管理的同时,也要提倡部门之间的相互协同,从而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强大合力。
    三、我国突发事件是如何分级的?
    在我国,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突发事件性质和可控性等因素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比如核事故等级的划分。
    1、一般事件。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
    2、较大事件。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3、重大事件。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4、特大事件。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事件会随时发生,事态在不断蔓延。
    突发事件分级的主要意义在于:规定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对突发事件的管辖范围。一般和较大的突发事件分别由县和地市级人民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级人民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的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领导处置。这是因为我国应急资源的配置特点是:政府的行政级别越高,所掌控的应急资源越多,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也就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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