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D-dqbmzyx--zcwj-2017-0306 发布机构: 寨牙乡
发文日期: 2017-03-11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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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寨牙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寨委发[2017]4号

 

 

中共寨牙乡委员会

 寨牙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寨牙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寨牙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寨牙乡委员会

                            寨牙乡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寨牙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乡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湖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省、市《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以及《靖州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要求

为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实现提出好思路、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换出好风气的“四好”目标。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两委”换届的整个过程,体现在工作各个环节,确保换届方向正确,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二是坚持“四个统一”。把村“两委”换届作为一个整体,在乡党委领导下,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查指导、统一配套建设。三是坚持规范操作。把依法依规操作放在首要位置,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变通,落实政策要求不走样,推动工作环节不减少,执行操作程序不纰漏。四是坚持分类指导。把上级要求部署和地方实际结合起来,加强分类指导,因村施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二、资格条件、职数结构和纪律要求

(一)资格条件。要坚持选人标准,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有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两委”班子,特别要把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的党员选为村党组织书记。要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这次换届提出了不宜进入村“两委”班子的“九种情形”,对“两委”候选人提出具体要求,不能作为候选人的“九种情形”分别是:1.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2.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3.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正常工作行为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不能列为提名人选的;5.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7.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集体财产、拖欠村集体租金的;8.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9.有其他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各村要坚持标准,严格落实,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因人而异、降低要求。

(二)职数结构。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各村村干部职数为:寨牙村7名;地卢村4名;岩脚村、汕头村和大林村均为5名。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村党组织明确1名纪检员。村干部职数核定为7名的村党支部,村支委设5名。提倡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在条件成熟的村实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村,可设1名专职副书记;对合并村,可按照有利工作的原则,设1名副书记;被合并的村一般要有人进入“两委”班子。村民委员会主任是党员的,兼任村党组织副书记。

要优化班子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每个村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1名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全乡要确保有1名以上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每个村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

要扩大选人视野。注重培养使用村级后备干部,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大学毕业生等各类人才资源中寻找合适人选,动员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对个别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村,从乡镇驻村干部中推荐选拔任职。鼓励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采取不占村“两委”核定职数、专职专选的方式,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副职以上干部。

(三)纪律要求。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确保换届风清气正。重点是落实好省市关于换届纪律的要求,特别是省委 “八个严禁”的纪律要求,即: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

三、工作步骤

全乡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7年2月开始,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在3月底以前基本完成,确保在2017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

(一)村党组织换届选举(2月至3月底)

第一阶段  前期准备(2月底前)

1.调查摸底。乡党委组织精干力量进村入户,逐村掌握社情民意和选情动向,做到“五个清楚”,即村基本情况清楚、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楚、班子现状和后备人选情况清楚、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楚、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清楚。

2.集中整顿。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倒排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对象,认真进行整顿。要精准施策,对组织不健全、结构不合理、关系不协调、工作软弱无力的班子,要切实物色好人选,理顺关系、增强合力;对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的村,要建立健全财务和民主管理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公信力和凝聚力;对选情复杂、竞争激烈,可能出现宗族、宗教等势力干扰、操纵选举的村,要提前对不当或非法竞争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拉好“高压线”、念好“紧箍咒”,必要时司法提前介入,及时消除隐患。整顿未完结、效果不好的,不能进行换届,确保不留“后遗症”。

3.离任审计。认真做好财务清理和村党组织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了规定的审计内容,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要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财务清理审计和民主评议结果要作为新一届村党组织领导班子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第二阶段  部署启动(3月上旬前)

1.制定方案。各村党组织要制定换届选举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具体要求,做到责任到人、时间到天。

村党组织换届,必须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两推一选”,是指在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推荐的情况,由村党组织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党委批准,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

2.成立机构。在乡党委领导下,成立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合理调配力量,落实各项任务。

3.启动换届。乡、村两级进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正式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4.业务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对本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指导组工作人员、村“两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包括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

5.上报请示。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乡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提名和选举办法等。乡党委及时研究批复,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6.任务分工。按照乡党委批复要求,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村党组织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村党组织负责同志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与乡党委沟通情况。

7.宣传动员。一是集中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板报、公告信件等传统方式,开辟手机短信、微信微博、远程教育等新型阵地,集中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二是教育动员。村党组织要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的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尤其要教育村党员增强党性意识,自觉贯彻党组织意图,带头履行职责,确保人事安排方案顺利实现。要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引导工作,一对一地进行联系和动员,让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回乡参加换届选举。三是确定参会人数。村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乡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或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第三阶段  确定人选(3月底前)

1.制定办法。乡党委按照县委制定的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党委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办法,向党员群众公布,并由乡党委形成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考察工作方案。

2.民主测评。乡党委组织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3.党员和群众推荐。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临时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多于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确定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没有被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村党组织向乡党委报告推荐结果。村党组织推荐的初步人选,经乡党委审核认为不应列入的,向村党组织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村党组织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

4.乡党委推荐。乡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可以是村党组织上报的人选,也可以从其他人选中产生,将名单通报给村党组织。

5.确定考察人选。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临时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乡党委组织考察。考察要把好资格关,摸清候选人的真实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特别是对群众有反映、各方有争议的人选要从严把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进入村干部队伍。考察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深入了解人选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能力以及在群众中的评价等情况,切实把考察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把好审核关,探索实行候选人“八联审”办法,由乡党委牵头,组织同级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计等部门联审把关。

6.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临时党支部书记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乡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7.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村党组织向乡党委上报确定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乡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8.纪律承诺。乡党委与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四阶段  大会选举(3月底前完成)

1.筹备组织。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在乡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一是起草报告。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民委员会以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乡党委审定。二是准备文件。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三是会议研究。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四是下发通知。村党组织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会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五是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党员的座区和座席,可按各地的习惯,由左至右或由中间向两边依次排列,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纵向排成若干列。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录音、扩音、录像、拍照设备。

2.大会选举。党员大会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或临时党支部书记主持。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先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实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

3.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得票数。乡党委要及时作出批复。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月至4月底)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采取直接选举。直接选举基本流程按下列顺序进行:

1.开展村财务清理和村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并进行公布(2月底前完成)

认真做好村财务清理和村组织成员离任审计工作。除规定的审计内容外,群众反映集中、普遍要求审计的其他内容,也要进行审计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班子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

2.开展民主评议(3月上旬前)

民主评议是充分尊重民意,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民主意见,确保选准选好村干部的重要工作,是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前的必备程序。民主评议主要由乡党委组织,内容是对现任村干部从政治素质、带富能力、奉献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等6个方面进行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以群众代表为主体,以村民代表会议形式进行,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开展。评议结果由乡党委统计掌握。乡党委要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确定新一届村“两委”候选人的重要条件。

3.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4月1日)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从4月1日开始,即从村党组织换届完成后立即进行。村民选举委员会由5至11人的单数组成,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设主任1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主任一般由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担任,主持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审查自己资格时应当回避,被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资格自行终止,即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4.推选村民代表并进行公布(4月2日)

新一届村民代表的推选应当在新一届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前进行,1户不得产生2名以上的村民代表。由村民按一定比例户数进行推选。妇女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并村改革新设立建制村的村民代表数,按原建制村相对平衡的原则分配名额,不得单纯以人口确定代表比例。人数较少的自然村寨也要有村民代表。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将妇女代表和人数较少的民族代表名额分配至村民小组。

5.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议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并进行公布(4月3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市、县、乡制定的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依法起草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布,同时确定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选举办法要明确规定选民登记方式、选举职数、委托投票形式(明确一种)和要求、正式候选人禁止资格、正式选举投票地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正式投票选举日的起止时间、正式候选人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正式候选人全程签字程序、正式候选人公开承诺、争议票的处理办法等细则。

6.开展选民登记并公布(4月4—8日)

选民登记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对本村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相关政策的选民依法登记。公布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20日前,按村民小组排列顺序在本村显著位置进行公布。

7.办理委托投票,公布委托投票和受委托投票人员名单和使用流动票箱人员名单(4月8日)

选民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采用本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认可的形式,委托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每一个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5人。受委托人不得违背委托人意志。被列为候选人的选民不得接受委托。设分散投票场所和流动票箱投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里要明确规定,并按要求对委托人、受委托人、使用流动票箱人员进行公布。

8.提名候选人并公布得票结果(4月9日)

候选人提名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发布提名办法,提名办法通常用“公告”,向选民告知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候选人资格、提名方式等。村民选举委员会向选民发放《村民委员会候选人提名票》并开展收票、计票。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结束后应按提名票多少顺序公布全部被提名名单和得票数。提名候选人公布必须在选举日前10天进行。

9.候选人资格审查和公布正式候选人(4月10—20日)

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乡党委要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查,确有必要的,由县纪检监察、组织、公安、检察、法院、信访、民政、卫计等部门进行复审。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7日前进行公布。

10.组织正式候选人集体谈话(4月21日)

根据中组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严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通知》(组通字〔2010〕59号)要求,村民委员会的正式候选人确定后,乡党委要及时召集正式候选人进行集体谈话,谈话内容主要是教育他们自觉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争,对不正当竞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有序参与不违规违法。

11.介绍正式候选人(4月22—27日)

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时间一般是从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开始,到投票选举日的前一天结束,介绍内容包括:本人简历、家庭情况;工作能力和本人特点;竞选承诺;遵纪守法、履行村民义务、计划生育情况。介绍方式可以采取口头介绍、书面介绍两种。

12.选举大会的筹备(4月27日)

选举大会筹备工作包括确定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公布投票方式、地点等。

13.正式召开选举大会(4月28日—5月1日)

正式选举大会按照严格规定程序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按职位分别差额选举。选举投票时设中心投票站或分投票站,各投票站均应设秘密投票处。选民凭身份证领取选票,秘密写票,无记名投票。

投票结束后要当场验票、唱票、计票,宣布得票结果,封存选票,填写选举报告单和统计表。从选民公布到选举结束的各个流程,相关工作人员、正式候选人都需签字,正式候选人全程参与监督。

14.乡党委集体审查选举结果,宣布当选结果,颁发当选证书(5月1—2日)

正式选举投票结果产生后,乡党委要根据正式候选人行为监督情况、选举过程依法依规情况进行审查,对于正式候选人在选举过程中有违反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选举程序不合法导致选举结果无效的,以及通过另选他人形式选出的人员不符合正式候选人资格条件的,应当宣布整个选举结果或个别人当选无效。

15.另行选举(5月3—4日)

    另行选举是第一次选举的继续。同一职位两个正式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的,其正式候选人为得票相等的两人;某一职位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从该职位未当选的候选人和另选人中,按照正式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取得票多的前两名作为正式候选人差额选举。

参加投票的选民超过登记参加选举的选民半数的,选举有效;候选人也必须经过资格审查,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所得票总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数的三分之一。

(三)后续工作(5月5日—10日)

1.班子交接。乡党委、政府要在党员大会闭幕和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完成后7天内,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财务、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

2.思想疏导。乡党委要专门同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同志逐一谈心谈话,帮助消除思想疑虑,落实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村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

3.材料归档。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村“两委”要按要求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4.配套建设。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要积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及时健全妇联、团支部等村级配套组织,建立简明实用的工作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并作出履职承诺。指导村民委员会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加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健全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政务公开等各项制度,建立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划定村干部履职行权的“边界”,推进村级事务阳光运行。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乡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纪检、组织、宣传、政法、人大、公安、司法、民政、信访、财政、农业、妇联、团委等部门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担负监督责任,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执纪监督,为换届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政法部门要进行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乡匪村霸和各类黑恶势力,对利用宗族、宗教、宗派或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的,从严从快惩处。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大力配合,共同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二)强化督查指导。乡党委成立5个指导组(换届风气监督组),负责加强对村“两委”换届工作的具体指导督查。认真抓好“难点村”治理和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为换届选举打好基础。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确定选举工作重点指导村,逐个分析村情选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实施“一村一策”。选举时,乡指导组要到现场指导,确保整个选举过程依法按章进行。

(三)做好群众工作。建立反映换届选举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乡党委开通热线电话(号码为8360006),并设立举报箱,畅通党员群众咨询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各村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度和有关情况。对选情复杂的村,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四)抓好统筹安排。乡党委作为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要统筹抓好组建机构、制定方案、培训骨干、加强指导、健全机制等工作,务必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抓好落实,确保一次成功。要把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与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结合起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起来,与改革发展和改善民生工作结合起来,通过换届选举,整体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上新水平。

 

 

 

 

 

 

 

 

 

 

 

 

 

 

 

 

 

 

 

 

 

 

 

 

 

 

 

 

 

 

 

 

 

 

 

 

 

寨牙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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