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F-xzbmzjj--tzgg-2017-0146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 2017-08-08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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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靖建〔2017〕19号

 

关于印发《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1日

 

 

 

靖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事故隐患

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通知》(湘政办法〔2017〕30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7〕34号)、《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怀化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建发〔2017〕27号)、《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靖州县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靖安委〔2017〕7号)及省住建厅、安委会、市住建局、县安委会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至今年底,推动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载体,严格落实建设领域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以下简称“一单四制”),全面排查整治建筑施工等各类事故隐患和问题,迅速建立事故隐患清单,并对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通过半年的努力,全面建立“一单四制”,实现“一单四制”运行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形成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登记、交办、治理的长效机制。

二、领导机构及分工

为有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经儒

副组长:覃  明  陆道海  邹建成  周  承  武仲辉  陈北斗

成  员:局办公室  规划办  建管站  质安站  污水办

 执法大队  招标办  危改办  风景名胜办

职责分工:组长负责全局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全面工作,各副组长负责分管股站室、部门和联系项目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各成员股站室、部门具体落实所管理行业、项目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一单四制”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基本原则、具体内容、责任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坚守安全红线和底线、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具体措施,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县把事故隐患等级由重大扩展到一般,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抓好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我县建设领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实现“清除隐患、防控事故”的目标,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二)强化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将“一单四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要明确专门机构、专门人员负责“一单四制”日常管理工作。

(三)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我县建设领域当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一单四制”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四)全面摸底排查。各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行为,迅速动员部署,排查梳理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于8月20日前建立第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并报市住建局及县安委办。

(五)精准闭环管理。各部门要在建立准确具体、责任清晰、任务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的基础上,关键要对列入清单的每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确保形成工作闭环。治理进展管理台账要逐项记录、定期更新、动态监管。对申请销号的,交办单位要通过现场检查、资料查证、电话查访等方式严格进行核查。对已上报销号的,县住建局将组织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将继续挂账,并严肃追究交办单位的责任。

(六)强化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省安委办将组织开发简单易行的“一单四制”管理平台,在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推广使用,实现信息化管理,构建全省“一单四制”数据库。各部门要加强清单和台账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及时分析研判,为解决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提供参考和决策依据。要通过信息化手段规范“一单四制”工作流程,并及时反映面上工作的进展情况,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七)深入学习宣传。各部门要将“一单四制”纳入部门系统业务培训、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一单四制”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准确把握“一单四制”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质量安全监督执法人员将“一单四制”自觉应用于执法检查中。

四、工作步骤

今年6月3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至7月30日)。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各级各单位、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组织“一单四制”集中培训,开展联络员、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二)建立清单阶段(7月31日至8月31日)。各部门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摸底排查,建立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一般事故隐患清单。

(三)排查治理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列入清单的每项事故隐患治理任务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及时总结“一单四制”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并固化为制度;要善于发现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并向上级报告,以便完善和改进“一单四制”。

(四)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事故隐患清单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隐患,及时销号已整改隐患,落实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形成隐患登记、交办、治理、销号工作闭环。各部门认真总结“一单四制”贯彻实施情况并将工作情况报局办公室汇总,由局办公室于12月5前将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和市住建局。各部门要将落实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制度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

五、工作保障

(一)、严格督查督办。要把贯彻落实“一单四制”情况作为县住建部门的重大督办事项,定期检查,全程跟踪。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生产经营单位不依法排查、报告和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各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在“一单四制”工作中弄虚作假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年度考核和事故调查。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检验各级各有关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奖惩。要把“一单四制”贯彻落实情况纳入事故调查处理的重要内容,对不依法履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纳入“一单四制”管理、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理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依法加重追究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调度通报。各部门要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情况交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努力推动“一单四制”全面落实。建立季报制,各部门每季度末月15日前(如遇周末或法定节假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报送,),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季度“一单四制”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总结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书面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住建局、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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