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240-2018-00003 发布机构: 新厂镇
发文日期: 2018-06-01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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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

 

新政[2018]16

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单位: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湘安〔2018〕9号)和《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怀安委发201810)和《靖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的通知》(靖安委发201810)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18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为主线,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为重点,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理、强执法防事故、深化专项整治、促进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为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强理论武装、树牢思想基础、营造浓厚氛围、提供舆论支撑。

二、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8年6月在各村、镇直各单位同时开展。

  1. 举办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一是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学习宣讲活动。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带头宣讲、发表署名文章、接受采访等形式,教育引导全社会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理论宣讲团宣讲,为本系统内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一线员工开展理论宣讲活动。二是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知识网络“微学习”活动。今年,依托湖南安监微信公众号和怀化安监微信公众号全年

     

    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网络学习活动。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三是开展“安全大讲坛”活动。开展宣讲团宣讲,巡回宣讲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改革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的先进单位和模范人物事迹,弘扬正气,凝聚正能量。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在6月16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结合安全生产“七进”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企业、学校、机关、社区、农村、家庭、公共场所等现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发动群众参与网络安全知识“微学习”活动、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广泛发动安全生产志愿服务者面向社会公众深入开展宣传咨询服务。

    (三)开展“万人送令进万企”活动。组织对辖区内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学习《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87号),并对参训人员进行考试考核。于626日前将组织培训情况上报县安委办。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县广播电视台主流媒体栏目,及时分析发布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重要工作举措,回应群众关切。二是要组织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借助媒体优势,撰写理论文章,发布通讯综述,发表网络评论,举办专家访谈,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要求转化为自觉意识和行动。三是加强宣传联络,明确办公室负责宣传联络,及时发布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月各类活动开展信息,全方位展示宣传教育成果。四是充分利用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大型广告宣传牌、手机短信等平台广泛宣传,在辖区内醒目位置至少制作1副大型宣传广告牌和5条宣传横幅,书写2条以上固定性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发展宣传氛围。

    (五)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以及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开展事故、灾害警示和安全公益宣传活动。要强化易发生事故行业领域的信息预警预报;集中组织观看《牢牢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幸福毁于尘埃》等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采取以案说法、答记者问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在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播放。

    (七)开展网上安全文化精品博览活动。围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组织力量精心创作一批警示教育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图片摄影作品等安全文化精品。集中推荐,审核筛选后择优推送至县“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

    三、积极参与全省“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

    2018年我省“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从5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活动紧扣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聚焦“强执法防事故”行动,开展宣传、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深入村、组和重点企业,开展好四个主题宣传:

    (一)“一带一路”和湖南开放崛起主题。布置好本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做好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推进“一带一路”和湖南开放崛起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安全责任主题。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这个重点,对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执法检查等行动。

    (三)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新技术、新设备研发、新工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调研各企业特别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筑牢社会公众“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推动实现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

    (四)依法治安主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和全国消防日等活动,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防震减灾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相关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强化警示教育、震慑非法违法行为,向全社会释放强责任严执法重预防的强烈信号。

    四、组织机构

    成立新厂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镇长邹正连任组长,副镇长曾韦军任副组长,各村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小平任办公室主任,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镇“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四个意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全过程和各环节,务求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指导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专题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安全生产宣教“七进”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标语横幅、网络和公众号等多种媒体,集中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采取张贴宣传挂图、发放安全知识手册等多种形式,在车站、集镇、村广场等人员密集重点场所广泛开展安全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

    (四)注重典型引路。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活动,同时做好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向县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认真发掘总结一批典型做法和特色活动,适时向县组委会进行宣传推介。

     

     

                                                   新厂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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