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xzxcz--tzgg-2017-0247 | 发布机构: | 新厂镇 |
发文日期: | 2017-10-20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中共靖州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新厂镇党委的通告
中共 靖州县 委第 四 巡察组关于巡察 新厂镇 党委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情况,按照县委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从2017年10月20日起,县委第四巡察组进驻新厂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扶贫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新厂镇、村干部。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着力发现巡察对象存在的以下问题:
(一)镇村干部用扶贫资金吃喝玩乐、请客送礼、旅游、发放津补贴、报销与扶贫工作无关的费用、挥霍浪费等问题;
(二)镇村干部在贫困户评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索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官商勾结等问题;
(三)镇村干部在推进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作风不实,出现扶贫项目严重拖延、扶贫资金大量沉淀,搞虚假扶贫、数字脱贫等问题;
(四)镇村干部其他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的征求意见箱、举报电话,并在新厂镇政府大院干部职工宿舍楼“巡察组信访接待室”受理群众来访,欢迎大家反映有关问题。
举报电话:15580691593,信访受理邮箱:jzxcxcz@163.com;受理电话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县委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中共靖州县委第四巡察组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