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xzxcz--tzgg-2017-0212 | 发布机构: | 新厂镇 |
发文日期: | 2017-05-01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新厂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新委〔2017〕53号
新厂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怀化市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实施纲要(2015—2020)》和贯彻靖州县关于精准扶贫工作相关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推动扶贫政策精准落实、扶贫资金使用安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主要包括扶贫对象精准识别与脱贫对象验收、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精准扶贫相关政策落实等,重点整治扶贫资金和有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扶贫项目建设验收、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2.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牌、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3.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安排扶贫项目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4.扶贫政策、项目和资金落实过程中“吃、拿、卡、要”的问题。
5.扶贫项目实施不及时,报账迟缓,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擅自调整变更财政扶贫资金用途的问题。
6.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
7.扶贫工作中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懒政怠政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
8.反映涉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失职渎职问题。
9.其他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7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4月底前)
1.成立机构。镇党委成立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张文峰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专项整治办”)设镇纪委,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蒲满珍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镇专项整治办日常工作开展。
2.制定方案。根据县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新厂镇实际,制定新厂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线索核查(4月下旬—8月底)
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清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乡村两级开展项目资金大清理和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
1.全面自查。以2015年1月为时间起点,各村按照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镇直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单位本部门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要求5月底以前完成自查。
2.问题核查。2017年6月份前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项检查组分赴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并将“问题清单”下发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
3.汇总分析。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9月—10月)
1.重点督办。镇专项整治办根据掌握情况,确定一批重点村和镇直单位,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查办。
2.实地抽查。镇专项整治办按照一定的比例,组织对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
3.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村及镇直相关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典型案例要通报曝光。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认真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于11月30日前上报。镇专项整治办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后,向县专项整治办和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各村和镇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支部书记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相关部门和负责人的责任以及《靖州县脱贫攻坚督查结果问责暂行办法》,并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各村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本村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推动整治工作开展的机制体制,镇直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并加强与镇纪委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有关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将涉纪涉法线索移送相关部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按照本级受理、同级移送、上级交办等类别进行逐件登记,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和管理,做到件件有回应。建立专项整治工作调度、通报制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一月一报告、一月一通报、两月一调度,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加大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的地方和单位现场调度和督促指导力度。
(三)实行快查快结。镇纪委要创新履职方式,整合各部门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要严格遵守纪律审查时限规定及相关要求,探索快查快结的纪律审查方式和简易审理程序,案件的调查处理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对涉及非党员、非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违法犯罪问题,及时移送、协调公安、检察机关查办。
(四)注重整治实效。镇纪委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通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坚持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存在严重腐败问题不报告、不查处或查处不力,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的,辖区内“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突出、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新厂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新厂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经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厂镇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明确如下:
一、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和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对全镇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
二、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文峰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邹正连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冬林 镇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潘启湘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井 芳 镇政协联工委主任
邹蒋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蒲满珍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蔡 倩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张见万 镇党委委员
曾韦军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中共新厂镇委员会
2017年4月25日
中共新厂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