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D-dqbmwxx--tzgg-2017-0334 发布机构: 文溪乡
发文日期: 2017-09-28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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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文溪乡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文溪乡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将《文溪乡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遵照执行。

 

 

 

文溪乡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6日

 

文溪乡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工  作  方  案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看病就医问题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切实做好我乡201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保对象及目标

(一)参保对象:

除靖州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靖州居住并取得居住证的外县户籍人员。

(二)参保目标:

2018年全乡参保率确保达到95%以上,民政、扶贫部门确认登记在册的贫困人员要求100%参保。

二、参保标准及缴费时间

参保标准: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资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4号)和《关于印发<靖州县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靖人社联[2017]4号)精神,我乡2018年度新农合参保缴费标准为180/人

参保缴费时间:2017年10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方式

(一)农民个人缴费

按户口簿核定人数到村收缴点缴纳家庭成员的个人参保资金,由村干部登记造册,并开具由财政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户口簿人数与实际人数有出入的,需先到乡派出所更正户口簿人数,再缴费参保。

(二)困难群众参保缴费

对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的参保资金由民政部门全额代缴;城乡低保对象和已经建档立卡但没有纳入低保对象的贫困人口先由本人缴费参保,再由政府通过医疗救助、财政补助等渠道50%(9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新生儿和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参保的人员参保缴费

    在办理户籍手续后,由本人持户口簿到县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缴费参保。

四、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明波涌任组长,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陈前涔任副组长,蒙喜文、胡湘湘、蒙永戈、蒋佐福及各驻村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蒙喜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2018年新农合参保缴费日常工作。

2、大力宣传。各村要利用标语、黑板报等载体和劳作休息时间对群众进行大力宣传惠农政策。

3、强化措施。各驻村干部与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要按照进度要求,合理安排好时间,把握好进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奖励措施。各村在12月31日之前全部进账且参保率达到95%以上的(含95%)合并村奖励800元,非合并村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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