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70225-2018-00015 | 发布机构: | 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8-06-19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公立医院设立避孕药具展示发放柜的通知
靖卫〔2018〕57号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公立医院设立避孕药具展示发放柜的通知
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为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办法,畅通避孕药具免费发放渠道,提高免费发放率,让育龄妇女能方便、快捷地领取到免费避孕药具,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需求,根据新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市卫计委、市药具管理站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我县公立医院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展示发放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立范围
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靖州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设立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展示发放柜。
二、具体要求
1、各医院在门诊大厅、候诊大厅、妇幼保健门诊、妇产科办公室等处,任选一个醒目的位置设置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展示发放柜。
2、各单位必须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和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品种齐全、数量足够、质量安全,不得出现脱供断货现象。
三、工作要求
1、强化培训,普及政策。县药具站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专业知识培训,发放人员要掌握药具的使用方法、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优缺点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药具发放人员优质服务的水平。
2、加强监管,落实制度。县药具站要会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强公立医院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发放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设立账卡表详细记录供应药具的品种、数量和流向,加强对开放式药具免费发放的有效监管,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严禁将国家免费提供的药具流入市场,将非卖品变成卖品。
3、科学计划,统筹发放。各单位要指定专人指导育龄群众自主选择适于自身的避孕节育方法,负责做好药具宣传和发放工作。县药具站要向市药具站科学上报我县药具需求计划,各公立
医院没有向县药具站上报本单位药具领取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
到县药具站领取。
4、加强考核,狠抓落实。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已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进行考核,请各单位认真研究,抓紧落实,确保七月底以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