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0000000000000000 | 发布机构: | 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18-07-03 | 主题分类: | 机构信息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靖发【2015】7号)和《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靖委【2015】29号)精神,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6年12月,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事项的通知》,统一将全省县(市、区)设置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
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机构信息
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机构信息
根据《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靖发【2015】7号)和《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靖委【2015】29号)精神,设立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加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016年12月,根据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事项的通知》,统一将全省县(市、区)设置的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更名为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保留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酒类,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食品药品资源配置,负责食品药品应急工作,制订食品药品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和商标战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
(三)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并实施监督;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责任。
(四)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五)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食品质量监督抽查、检测工作;承担酒类流通、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责;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及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及药用包装材料、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调查处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组织实施执业药师制度。
(七)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政策措施,推动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和监管追溯体系。
(八)依法承担对有关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九)依法实施对商标使用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开展湖南省著名商标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官方标志;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备案;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申诉和举报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负责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规范工作;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能源计量工作,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监管,依法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管理工作;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四)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推进本县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负责组织标准的实施、备案及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标准化违法行为;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配合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十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安全仲裁检验;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开展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形势和存在问题,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革工作的建议。
(十八)指导乡(镇)建立健全商品市场、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十九)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简介
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领导班子成员共6名。
党组书记 局 长:谭晓阳
主持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莫政生
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局日常事务,党组书记、局长外出时,主持全面工作。
分管办公室、信息调研、宣传报道、机关事务、行政审批服务股、信息中心、计财、个私经济发展中心(12315投诉处理中心、消保股、消委办)、渠阳所、扶贫、政务公开、信访调纠、应急、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联系县委办(深改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财政、县政协办、宣传部、史志、档案、外宣、机要、减负、信息化办、税务、金融、保险、发改、物价、民政、残联、统计、审计、住房公积金、重点项目、工业集中区等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周顺航
分管监察室、人事教育股、坳上监管所、大堡子监管所、三锹监管所、党务党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督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老龄老干、工会等工作,联系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督查室、组织部、统战部、党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王文胜
分管计量监督管理股、标准化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飞山所、计划生育等工作,联系城市建设、规划、城建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城市创建、国土、人防、房产、电力、石油、自来水、飞山开发、征收办、卫生、体育、对台事务、农村合作医疗、红十字会、文化广播新闻出版、文化市场执法、旅游、外事侨务、妇儿工委、共青团、民族宗教、县庆、供销、工商联、杨梅节等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明志勇
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企业和个体经济监督管理股、质量监督管理股、商标广告管理股、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藕团监管所、新厂监管所、平茶监管所等工作,联系县政法委、县人武部、工业、消防、科技(科协)、知识产权、交通铁路、环保、邮政通讯、招商引资等工作。
党组成员 副局长:禹 彬
分管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政策法规股、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经济检查局)、甘棠监管所、太阳坪监管所、江东监管所、文溪监管所、寨牙监管所、打击传销办公室、酒类管理办公室、文化市场执法、普法等工作,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法制办、公安局、司法局、消防、烟草、禁毒、森林公安、小康建设、教育、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业综合开发、农机、森防、移民、经管、气象、水文、商贸、粮食、盐务、爱卫办等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主任:凌光涛。办公电话:0745-8224916;办公地点:局机关二楼。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提案议案办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等工作;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政府采购、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等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综治维稳工作。
(二)计财股
股长:李丽华。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局财务工作。制定局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落实;制定财务和装备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统筹安排、管理各项资金和经费;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罚没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人事教育股
股长:田卫。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劳动工资、外事、社会保险等工作;管理本局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团体的职工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拟订本局教育培训规划、学历教育管理制度、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教育、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目标管理,负责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本局政治思想工作;做好党务工作。负责人口计生、工、青、妇女儿童和老年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股长:刘 洁。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听证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本系统行政指导工作;承担本系统执法主体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协助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承担执法管理和指导工作;承担大案、要案的督查督办工作。
(五)食品生产监督管理股
股长:吴显源。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承担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的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示范创建和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做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参与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承担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电子监管工作;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保健食品质量管理规范;负责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互联网保健食品交易服务行为和信息的监督工作;负责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
(六)食品经营监督管理股(加挂酒类管理办公室牌子)
股长:吴显源。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食品经营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品经营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参与食品经营安全事故调查;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经营、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酒类流通管理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酒类流通市场的管理。
(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
股长:李欣蓓。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器械产品注册并承担相应责任,优化注册管理流程,组织实施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监督工作。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发布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不当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估。负责药品(包括特殊药品)、医疗机构制剂(配制)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合理用药工作;监督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指导和实施农村用药供应网建设;负责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负责查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八)个私经济发展中心(12315投诉处理中心、消保股、消委办)
股长(主任):申 强。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者维权工作,协调消费纠纷;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12315、12365、12331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承担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急处置、协调调度等。
(九)行政审批服务股
股长:汪永胜。办公地点:政务中心办公大厅
主要职责: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等。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股长:呙亚珂。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等环节实施监督检查;组织开展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较大、重大事故,配合此类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调、指导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其他有关特种设备安全职责。负责查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
(十一)计量监督管理股
股长:王 康。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参与组织制定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计量技术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的授权、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强制检定、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及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承担计量人员的资格核准相关工作;依法管理能源计量工作,承担产品能源效率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和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社会公正计量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二)企业监管股
股长:翁晗炜。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对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开展企业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对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进行研究分析,建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承担与其他政府部门企业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交换共享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查处注册登记的违法行为。
(十三)质量监督管理股
股长:翁晗炜。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质量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企业分类监管工作。
负责质量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和各项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认证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认证机构、认证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承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收集缺陷产品和投诉、举报、备案等信息并逐级上报,组织缺陷产品召回工作;负责本县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定期发布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按规定权限调查处理产品质量事故。负责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四)标准化和商标广告管理股
股长:翁晗炜。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拟订推进标准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强制和基础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及监督检查;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及其他领域的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的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
推进名牌发展战略,拟订注册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指导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工作,负责注册商标的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代理和商标评估等机构的工作;承担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申报;负责特殊标志专用权的保护;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四、直属机构
(一)市场规范管理分局
分局长:胡本慧 办公地点:局机关三楼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对各类市场(商品交易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其他市场)的经营秩序和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县辖各单位主办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各类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实施柜台租赁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依法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承担动产抵押物登记和监管拍卖、典当行为工作;依法管理经纪人和经纪机构;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网络市场交易监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负责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二)执法大队(加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经济检查局、县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大队长:胡本慧。办公地点:原工商局办公大楼三楼
主要职责:负责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化妆品等重大案件的集中办理;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市场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打击防范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的工作;组织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走私贩私、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负责组织烟草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办重大经济违法案件和典型案件。承办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二级机构
(一)靖州县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主任:甄达贵。办公地点:局机关
主要职责:负责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照上级统一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测工作;承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和行政执法服务需要的检验工作,承担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测工作。为社会提供有关计量、质检等方面的技术服务。负责受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不良反应检测工作。
(二)靖州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工作人员:苏鑫。办公地点:原工商局办公大楼四楼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负责制定全局信息化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局计算机的应用、各种数据建立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网络维护以及信息传输等工作;开展相关的信息咨询和查询服务。负责组织机构代码证、商品条码办理工作,为社会提供标准、代码等技术信息查询服务。
(三)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中心(加挂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牌子)
主任:申 强。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对个体劳动者和私营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指导,提供信息服务,组织经验交流,帮助解决个体、私营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及从业人员的技术职称评定工作;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政策和立法立规建议。
(四)靖州县消费者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申 强。办公地点:局机关五楼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机关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的监督检查;向有关行政机关反映、查询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可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通过大众传播媒体予以揭露、批评;向社会推荐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品牌”。
六、派出机构
按乡镇设置12个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为县局派出机构。
(一)渠阳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明 泉。办公地点:原工商局办公大楼二楼注册大厅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渠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飞山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莫 华。办公地点:原飞山工商所办公楼一楼(万福路)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飞山、横江桥、铺口、艮山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江东、寨牙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罗文辉。办公地点:江东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江东、寨牙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太阳坪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唐 艳。办公地点:太阳坪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太阳坪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藕团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王智民。办公地点:藕团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藕团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坳上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杨莉华。办公地点:坳上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坳上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文溪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黄仕豪。办公地点:文溪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文溪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甘棠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尹慧卿。办公地点:甘棠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甘棠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大堡子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刘明。办公地点:大堡子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大堡子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锹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唐树冬。办公地点:三锹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三锹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平茶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夏泽胜。办公地点:平茶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平茶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新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所
所长:唐丽贞。办公地点:新厂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新厂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人员编制
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稽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1名副局长兼任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纪检组长1名,总工程师1名,股室负责15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
九、办公地址:湖南省靖州县渠阳镇红星西路56号。联系电话:0745-8224916。邮政编码:418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