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269-2018-00002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3-30 主题分类: 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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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靖州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


靖州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情况

1、基本情况

靖州县水利局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行政(事业)编制数为60人,现在实际人数为53人,其中:在职人员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科员1人,工程师9人,助理工程师9人,高级工4人,中级工4人,初级工3人,技师1人,政工师2人,管理人员10人。现有离退休人员 44人。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抗旱服务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站、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质监站、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南团坝管理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地灵水库管理所、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政监察大队、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后山溪电灌站、飞山水库管理所、金麦水库工程管理所。本单位内设办公室、监察室、防汛办、抗旱服务队、规划计划建设、行政审批服务股、安全监督和电力股、质监内审办、农村饮水办等。

2、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水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拟定全县中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三)按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水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境内水资源利用开发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报批或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五)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承担全县水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等工作。(六)拟定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查和监督。指导全县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经营工作,监督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水利价格、税收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七)负责指导水利行业的水电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建设和水资源开发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指导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建设工作。(八)  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上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建议和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负责组织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和工程规范及工程质量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管委会)供水工作。指导节能减排、节水灌溉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九)组织指导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县涉河建设项目的报批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境内所有大小河流的治理和开发及河道岸线的管理。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十)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土流失的防治、监测等工作,负责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报批和审批工作。(十一)负责县水利行业的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的建设,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的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全县水利统计、普查及水利信息化工作。(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80.7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54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9.7万元。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580.70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7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0.4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580.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580.7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设备购置费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3.70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70.40万元,主要用于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及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60万元主要用于提前退休人员工资及离休人员医疗费用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相应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70.4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5万元。增加原因是增加河长制工作费用。

2、“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相比下降3万,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预算公开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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