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269-2018-00007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18-04-10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文 号: 靖水利委字〔2018〕13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靖水利委字〔2018〕13号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委员会

关于印发《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水利系统各支部、各股室、下属二级机构:

现将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委员会

                         2018年4月10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水利局

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内规矩,加强廉政教育,深化纠正“四风”,为全县水利改革发展提供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严明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

结合实际贯彻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从严管党,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建设党。

1、强化法纪宣传。充分运用党委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参观、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宣传,教育引导水利系统党员干部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武装头脑,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言行。

2、强化守纪意识。要加强监督检查,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坚定信念,拒腐防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做出表率。

3、强化执纪监督。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执纪监督,切实做到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杜绝在党纪国法等原则问题上搞变通、作选择、打擦边球等做法,清除特权思想,例外意识,侥幸心理,纠正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现象,严肃查处目无组织、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行为。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确保县委、县政府和局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二、查找突出问题,防止“四风”突出问题反弹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肃认真,持之以恒,扎实正风肃纪,纠正工作当中“不严不实”问题,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狠抓党风政风。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县纪委各项规定的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摆,坚持以上率下、由浅入深、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整摆,促进党内作风持续好转。切实解决少数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自由散漫、工作漂浮的习气,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惰气,患得患失、无事生非的邪气,弘扬新风正气,以优良党风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行风。

2、整治突出问题。聚集“四风”问题,重点查处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出台作风建设若干规定后的顶风违纪行为,不搞下不为例。突出加强对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遏制铺张浪费、参赌涉赌、收送红包礼金、利用婚丧嫁娶敛财、非法集资等问题,深入推进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狠抓作风建设重点问题,切实破解带着民生民利、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继续认真开展“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

3、形成常态机制。将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纳入机关建设和日常管理,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组织作风建设常态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常态机制。注重研究和发现作风问题新变化、新形式,加大明察暗访、惩戒问责和点名道姓通报力度,严厉处置不收手者,形成改进作风的刚性约束,防止“四风”变种频出,卷土重来。

4、敢担当、争作为。在业务工作上敢担当、争作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提高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水平,让工作更有前瞻性、适应性、主动性;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上敢担当、争作为,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图个人名利、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深入基层,奔着问题去,不回避矛盾,当断则断,大胆突破,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敢担当、争作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善抓善管,防治“在岗不作为,履职不担当”的现象,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使作风建设的要求真正落地生根,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三、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惩治腐败

坚持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进一步重视源头防腐,加大廉政教育力度、加强风险防控、规范权力运行。层层签订廉政责任状,与所有项目实施单位签订廉政合同,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

1深化廉政教育。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继续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专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政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文件,深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和新任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加强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认真履行廉政谈话制度,正确引导党员干部正确用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强化风险防控。重点查找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重点查找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水行政审批处罚、水利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重点查找由于理想信念不坚定、工作作风不扎实和职业道德不牢固,以及外部环境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影响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严格监督执纪。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进行警示谈话、约谈、戒免谈话。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和水行政许可方面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腐化堕落案件、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及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

四、落实“两个责任”,加强队伍建设

结合实际制定落实局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细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1、明确责任内容。局党委和各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水利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特别是党委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和“五个一同”(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定期向局党委及纪委报告责任落实情况。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责主业,加大正风肃纪和违纪案件查处力度。

2、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制,局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股室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党委书记要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任务分解、纪律审查工作、阶段性工作报告等具体责任行为进行审阅把关,提出审阅意见并签名,作为局党委对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问责的依据。

3、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找准职责定位,全面履行职责,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意识,按照“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要求,持续深化“三转”,加强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和社会监督。要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能力素质,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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