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7-10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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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靖州县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 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一、县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评价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2016年度靖州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报表体现: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243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7.03%,比预算调整数增加51784万元,增长27.03%,比上年增加42474万元,增长21.1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2016年度靖州县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支决算报表体现: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43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7.03%,比预算调整数增加51784万元,增长27.03%,比上年增加42474万元,增长21.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6年度靖州县政府性基金转移性收支决算报表体现: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407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22.92%比预算调整数增加22464万元,增长122.92%,比上年增加21185万元,增长108.34%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4073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22.92%比预算调整数增加22464万元,增长122.92%,比上年增加21185万元,增长108.34%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报表显示,2016年靖州县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总收入34091万元,为预算的100.79%比预算数增加2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总支出30668万元,为预算的104.75%,比预算数增加13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建设湘贵黔三省接边区域中心城市,奋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商贸兴县、旅游活县”战略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收入组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有力地保障了县域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方面的问题  

  1、预算编制欠准确  

2016年度,我县编制年初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均为179962万元,后调整为209848万元,年终决算两项收支合计为284096万元,预算调整数与决算数相差74248万元,差异率为35.38%  

2、预算编制欠完整  

政府采购预算表显示:2016年仅国土局、经信科技商务粮食局等8个预算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采购金额9292万元。审计发现,2016年全县实际实施政府采购的单位108 个,总金额27711万元(其中:货物类11282万元,工程类14967万元,服务类1462万元),有100个单位无预算采购,涉及采购金额18419万元。  

(二)预算收入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应缴未缴预算收入4131.06万元  

2016年末应缴未缴国库非税收入3367.59万元。其中:专项收入200.9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979.99万元,罚没收入555.42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96.18万元,其他收入35.07万元。  

2016年末林业税费联合征收办公室代征款303.01万元未及时划转国库。其中:地方税收107.42万元,水利基金1.1万元,代收设计费1.4万元,其他费用193.09万元。  

2016代管资金专户(预算外专户)应缴未缴国库资金460.46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62.95万元,统筹结余197.51万元。  

2、国有土地出让净收益低  

2016年已经通过县财政全部结清的国有出让土地12宗,出让面积156038,出让总价款19976.65万元,实现净收益1205.24万元,国有土地出让实现的净收益率仅为6%  

(三)预算支出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超预算列支125.03万元  

2016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机动金支出1500万元,实际从该项中列支1625.03万元,超预算125.03万元。  

2、预备费支出337.66万元欠规范  

2016年,县财政预算安排预备费500万元,实际从预备费科目中列支459.46万元,其中:用于防灾救灾等突发事件支出121.8万元,用于维稳经费和乡村道路建设等经常性工作支出337.66万元。  

(四)民生配套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应配套未配套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资金618.23万元  

经审核,2016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县级财政应配套金额为1450.60万元,实际配套832.37万元,未配套金额为618.23万元。  

(五)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实拨资金量大,实有资金账户较多。2016年从国库开具拨款书拨付资金到实有资金账户总计1782笔,涉及114个实有资金账户,全年实拨资金的总额为196613.51万元,占全县预算支出总额(231987万元)的84.75%。其中:实拨其他特色结算户64650.09(含社保专户)万元;实拨专项资金专户70865.98万元;实拨部分预算单位8093.76万元;实拨县直临时机构17909.09万元;实拨公司企业35094.59万元。  

2部分借出资金长期未清理归还。经审计核实,截至20161231日,财政累计借出资金余额为82786.15万元,比上年(71982.27万元)净增加10803.88万元,涉及单位(项目)180个。借出时间在2-5年未归还的借款为44928.97万元,占总借出资金的54.27%;借出时间在5-10年未归还的借款为26143.54万元,占总借出资金的31.57%;借出时间达10年以上未归还的借款4024.08万元,占总借出资金的4.86%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的编制与管理。一是严格预按照新《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二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对预算的刚性管理和监督,要坚持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原则,杜绝超预算支出。  

(二)进一步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一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将所有财政资金收支活动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变更为财政零余额账户;二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严格控制财政专户与国库之间的资金调度;三是加强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国库应定期对预算单位的账户进行年检;四是严格按《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在2017年底完成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三)进一步强化借出资金的管理。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对外借款,对不符合规定的对外借款一律不予办理;二是建立借款回收保证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暂付款和预拨经费的清理处置力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稳健运行。    

(四)进一步细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使用范围、规范行为程序、确保专款专用;二是对上级已有但不够细化的管理制度,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更接地气、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三是强化制度的执行与落实,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计划执行,确保项目落地并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五)进一步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一是财政部门应建立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清理的长效机制,将闲置沉淀资金盘活统筹预算用于重点支出;二是开展对各预算单位往来资金清理,核实债权债务,在分清往来款项形成原因的同时,分门别类提出处理意见。对该收回的坚决收回,对需要核销的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对单位需继续使用的,要制订使用计划,确定用途和使用时间。  

    (六)进一步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认真清理政府存量债务,将不属于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存量债务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核销,以缩小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二是严格按照“融资举债和项目资金管理”两个暂行办法,加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资金的管理,对融资到位资金按照按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化支出安排,落实违规融资整改政策,对历年来的融资进行自查,对不规范融资担保行为清理整改;三是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提高自身造血功能,切实理顺融资平台公司与县财政之间的关系,实现融资平台公司与县财政平行运行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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