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F-xzbmsjj_--jgxx-2015-0090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7-06-28 主题分类: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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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审计局内设机构及职能

靖州县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局机关保卫、保密、信访、宣传、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医保、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后勤等工作;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配合局机关审计业务股室开展计算机审计技术服务;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事业单位登记、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证和人事档案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政府绩效评估;负责全局队伍建设规划、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与民主党派的联系以及特约审计员的聘请联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聘用人员招聘招考、工资福利和聘用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扶贫、双联等工作。

(二)法制股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实施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加强审计业务内部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重大审计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审计质量责任追究意见;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质量;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审计项目的审理工作;参与审计业务股室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的有关会议;负责对审计业务股室移交的审计资料在事实、证据、定性、审计处理处罚、审计程序、审计评价、审计建议等方面进行审理并提出书面审理意见;负责草拟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结论性文书;承担审计执行事项数据库的建设及维护工作;负责审计结论性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负责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和审计建议事项以及自行纠正事项的跟踪落实;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负责办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项;负责审计执行情况的统计分析,研究和协调审计执行的相关问题;负责审计机关的审计执行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财政金融经贸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本级和乡镇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按照省、市审计部门授权负责审计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全县的财政税收、社会保障、金融等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或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工业、交通运输、出版、物流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或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商业、医药、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负责对县属国有企业或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煤炭、地质、化工、轻工、军工、纺织、机械、核工业、地质矿产、冶金等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审计和绩效审计。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机关、检察院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分工范围内的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乡镇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审计与县级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属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负责全县行政、事业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

    负责对县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和县重点工程项目的概预算执行、决算以及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县本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施工企业的财务收支;负责核查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县本级政府融资投资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报告质量;负责组织、管理、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聘请专业人员参与县本级政府为主的国家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组织全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

(六)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

     负责对县政府农业系统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对国土资源、环保、地质、地勘、安全监督等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负责审计由县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县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全县的农业、资源和环保的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工作。

(七)经济责任审计室

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县管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起草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情况综合报告;负责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对县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依据有关规定负责县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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