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B-dqbmsfj--jgxx-2017-0174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6-13 主题分类: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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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基本情况简介

 

                                                                        县司法局基本情况简介

    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位于靖州县新建南路190号,在编行政干警42人,退休离岗32人。司法局内设机关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法治宣传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股、社区矫正工作股、政策法规信访股、计财装备股、政工室。司法局直属法律服务机构为正清律师事务所、渠阳镇渠阳法律服务所、渠阳镇飞山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机构拥有律师11名,法律工作者 8名。全县11个乡镇司法所分别为:渠阳、甘棠、坳上、大堡子、三秋、藕团、新厂、文溪、寨牙、平茶、太阳坪,5个工作室分别为飞山、江东、横江桥、铺口、艮山口。

  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司法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工作。
    三、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创建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和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管理公证机构;监督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五、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及安置帮教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物质装备,管理局机关和基层司法所的国有资产。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和警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股室主要工作职责
  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督查督办;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简报、新闻报道、会务、文书档案、信访、统计、机要、保密、收发、文印以及对外接待和协调联络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和司法行政业务调研工作。
  基层工作股: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指导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核准初审工作;落实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其他有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法治宣传股: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承担中共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委法治靖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拟订全县律师、公证工作规划;指导实施律师、公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指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及律师工作行业党的建设;指导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指导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指导管理企事业单位的律师顾问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设立、变更、撤(注)销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律师执业许可、公证员任职的审核呈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呈办律师、公证员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社区矫正工作股: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负责具体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适应性帮扶和考核奖惩;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社团组织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管理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政策法规信访股:负责本局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清理、编纂等相关工作;组织司法行政法律政策理论调研;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内的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承办本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承办本局机关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负责制定行政检查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局机关的涉法涉诉及各类信访案件的受理和处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定发展规划和管理服务制度规范;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计财装备股:负责编制省、市、县拨付的司法行政经费的预算、决算及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服装、车辆、通信等装备工作;负责司法行政专项补助资金的计划分配;负责局机关财务核算与管理、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管理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固定资产、基建经费、司法业务经费、教育事业费;对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和基本建设进行管理和监督。

    政工室: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的考察考核、职务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管理以及干部调配与录用、劳资优抚、职称评审等工作;承担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县司法局领导分工安排

党组书记、局长黄渊政(电话   13574579856):  主持司法局全面工作,分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于述湘(电话  15096216667):分管办公室、绩效考核、信访、宣传思想、政务公开、教育督导、法规司法鉴定、公证、依法行政、应急管理、文明创建、司法网站、车辆管理等工作联系甘棠、太阳坪、艮山口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姚希悦(电话  13974556479):分管基层、综治维稳、禁毒、平安创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工作。联系渠阳、铺口、飞山、横江桥司法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透成(13974508459):分管财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老干、卫生等工作。联系坳上、三秋、大堡子司法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运红(电话  18374535556):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普法等工作。联系文溪、寨牙、江东司法所。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潘宗宏(15074576813):分管党务党建、法律援助、政工、扶贫、工会、人事、编制、残联、妇联、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平茶、新厂、藕团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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