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B-dqbmsfj--ghjh-2018-0233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1-18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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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靖州县司法局

2017年12月28日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以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工作职能为抓手,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服务三十周年县庆、喜迎十九大”为主题,积极争先创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的基础上,今年,投入20万元,完成1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7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的建设任务。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件,公证事项343余件,接待群众6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

 (二)健全普法依法治理考核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乡镇、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不同特点,分类制定了普法依法治理考评细则,并纳入县综治考评。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了各部门、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提升普法工作实效。推行“十分钟法律课堂”。在全县中小学校普及“十分钟法律课堂”,以班级形式采取小时段、小范围、小专题、小故事等形式,每周一课,每课10—20分钟,突破传统青少年法制教育大灌输、小收获的瓶颈,提升青少年法制教育实效。

(三)深入开展“八进八创”法治创建主题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律师讲堂、法制培训、法治文艺汇演、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纪念品等形式将法律知识送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单位、市场,“零距离”、精准式地向居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文明植入百姓心中。今年来,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30场次,印发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万份,法治宣传纪念品3万份,制作固定法治宣传标语50幅,在全县营造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

(四)“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成效显著。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全县137 个村(社区)均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了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新组建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两个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进一步完善了驻公安派出所、检察院、法院调解工作室工作运行机制。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边界联防联调活动。与周边县、乡签订了边界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议书,建立了“组织联建、治安联防、纠纷联调、普法联宣、法援联援”的“五联”工作机制。加强经常性和重点时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1538起,调解成功1516起,成功率99%,无“民转刑”命案。

        (五)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县社区矫正中心规范运行,监督管理措施得到落实。开展调查评估,严把入口关。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建议法院审判采信率达99%以上。统一社区矫正台帐、档案目录。手机定位88人,定位成功率达95%以上。完善入矫、解矫宣告制度,展现社区矫正威严。注重安全监管分析,通过每月例会进行安全形势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隐患,提高了整体执法水平,确保刑罚正确有效执行。圆满完成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活动。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现在册156人,其中缓刑143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安置帮教工作有序开展。不断健全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和沟通衔接机制,各项帮扶措施得到较好落实。我县安置帮教对象1900人,其中重点帮教对象17 人,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100%;基本信息核实率和网上衔接率均达到100%。

(六)干部队伍建设展现新面貌

扎实开展“忠诚、为民、但当、公正、廉洁”正风肃纪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党风廉政制度全面落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全年没有发生干部职工违法违纪案件。抽调3名同志到局扶贫村和联系村开展扶贫工作,机关干部共结对帮扶贫困户104户,解决帮扶资金5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500元。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赶集日必须在司法所接待群众。在司法所醒目位置悬挂工作人员去向牌,在去向牌上标明工作职责、具体去向、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二、2017年获得的荣誉

2017年2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单位”。

三、2018年工作计划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厅、市局工作部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统筹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全面推进“平安靖州”、“法治靖州”建设作出新贡献。

根据上述总要求,2018年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力助推法治靖州建设

不断强化“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宣传工作体制机制。认真贯彻实施省、市、县“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部门联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八进八创”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将法治文化与民族文化结合,不断提升法治文化引领力。

(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县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制度,确保矛盾纠纷不漏排、不漏报,切实做到超前预防。贯彻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推进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不断拓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建立县、乡、村三级培训体系,年内开展业务集中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严格合理量化考核指标,包括审前调查评估件次、日常监管、集中学习次数、公益劳动次数、点训情况、档案质量等等与社区矫正相关的工作。把依法严管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既要让社区矫正对象始终明确自己服刑人员身份,把规定动作做好做实,又要引导他们消除自卑感、积极融入社会,从技能培训、再就业、社会低保、经济救助等方面给予他们尽可能的人文关怀,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刑罚正确有效执行。

(四)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切实做好做实法律援助。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率,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加大法律援助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努力实现应援尽援。深化公证机构体制改革,改变坐堂办证的状态,拓展新业务、新领域,积极为政府中心工作、城市建设征地拆迁,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的立项、招标、合同订立、资金使用、项目验收等工作提供有力的公证服务。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职能,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面对面、零距离”法律服务,从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社会治理末端延伸。

(五)继续整肃干部作风

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以坚定理想信念为根本,以提高职业素养为核心,以培养优良作风为保证,坚持不懈的抓好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正风肃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开展“回头看”,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同时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抓好各项专题活动,始终牢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到心有所畏、心有所戒、心有所止,努力建设政治过硬、责任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业务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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