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AB-dqbmsfj--ghjh-2017-0168 发布机构: 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06-07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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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实施“一个中心,四大战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县庆三十周年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实施“七五”普法,着力加强全民法治教育

 1、坚持服务大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充分利用各类法治宣传平台和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扎实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结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化“八进八创”活动,引导全县人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2、坚持突出重点,带动工作全面发展。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突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落实党委(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考法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网上学法考法机制。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和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举办“法治副校长示范教员”培训班。认真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法治电影进校园、青少年法治征文大赛等活动。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对村(居)“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大力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基层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深入开展春节元旦“送法下乡”、5月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全省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日等活动。加强企业管理人员及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依法生产、依法维权。

 3、坚持创新引领,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着力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依托“法治湖南网”,加快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形成省、市、县三级法治网络体系。依托“如法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组织各乡镇各单位充分利用平台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整体宣传声势和效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结合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广泛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认真配合做好民族广场法治文化园建设。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加强基层调委会规范化建设。认真查找当前村(社区)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逐步健全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全面实现基层调委会“软、硬”设施双重达标。

 5、加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做好因撤乡并镇、并村之后基层调委会重组运行的相关工作,利用今年村委换届之机,选齐配强基层调解员,不断巩固壮大基层人民调解队伍。二是完成人民调解员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颁证等工作。三是继续围绕“联得动、合得紧、展得开”的目标,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联动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网络体系。四是继续加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力度,力争在现有的基础上另外打造1-2个比较规范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

 6、完善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一是要继续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每半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制度;二是要在重大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确保矛盾排查不留间隙、不留死角。三是要不断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围绕高效便民,着力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

     7、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各项软件设施和相关的管理制度,以热情的服务态度,优质高效的服务水平,赢得群众的满意,彰显文明机关的良好形象。逐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

     8、切实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一是要加强法律援助宣传。着眼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积极开展“法润三湘”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志愿者活动,在全县所有村寨、集镇、社区张贴法律援助宣传牌,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二是要加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主动对接低收入群体的法律援助服务需求。三是要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协调公检法机关落实告知、转交申请法律援助等职责,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案量。四是要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如法网、82201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的积极作用。

     9、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开展法律援助质量年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标准和案件质量标准。健全法律援助监督管理机制。

(四)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着力抓好特殊人群管控。

 10、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要充分利用每月的监管安全分析会,进一步加强队伍培训力度;县社区矫正机构要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刑罚执行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执法技能和水平。

    11、落实监管制度,确保安全底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排查走访,充分发挥矫正小组的监管作用,将社区服刑人员作为重点人员纳入当地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手机定位等技术手段掌握社区服刑人员行踪。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议,认真剖析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准确研判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动态,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将监管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规范文书档案和台账簿卡管理,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证据收集保全,切实做到所有社区矫正执法事项都有据可查。进一步加强与其他政法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与同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就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和重新犯罪数据进行清查比对。

    12、夯实基础建设,助力工作发展。一是规范社区矫正中心运行机制,发挥中心效能。进一步规范运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区矫正中心的功能作用,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科学化水平。按照省厅4月上线试运行、10月完成验收的目标要求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二是合力深化购买服务,破解人员不足难题。按照省厅的要求,每个司法所要达到1名以上的社会工作者,社区矫正中心要配备2名以上的社会工作者。

    13、深入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取得实效。深入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行为规范教育专项活动”,切实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服刑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训练计划,明确活动目标、步骤措施以及责任要求,加强组织保障,严明训练纪律,确保活动安全。

 14、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工作进展。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五个一”安帮专项活动。二是继续加强安帮信息平台网上衔接工作,落实服刑人员基本信息的核实、预释放人员的回执和安帮人员的衔接确保我县“三率”继续保持全市前列。三是进一步落实刑释人员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制度。四是配合省监狱局做好“亲情会见系统”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五是要努力降低刑释解教帮教对象重新犯罪率。

   (五)实施多措并举,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15、加强司法行政形象宣传。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司法行政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和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开展集中法律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对司法行政机关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进行及时正面地报道宣传,不断增进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了解、理解和认同。结合精准扶贫、村(居)“两委”换届等工作开展好民情走访,将综治民调知识宣传到户,做到入户走访到位,宣传引导到位,帮民解难到位,引导群众理解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继续开展好每个干部职工包联10户制度,确保联系对象在接到省、市民调电话时积极参与、并作出公正评价,确保民调排位保持在全省40名内。

16、加强对律师、法律工作者队伍的监督管理。要重点加强对律师队伍建设和规范化执业的管理,同时结合法律服务所年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注册,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监管力度,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律服务队伍,以法律服务公信力赢得群众的认同。

17、继续深入开展联系扶贫帮困活动。2017年我局对口联系帮扶村是渠阳镇八一村,我们将提前谋划好新一轮的扶贫帮困工作,选派扶贫驻村联络员,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村情、民情,有针对性地制定脱贫计划,确保如期完成扶贫帮扶新任务。

   (六)深化各项改革,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18、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以“保障权利、守住底线、打造品牌”为重点,全面落实好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完善投诉查处机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究。扶持律所发展,不断壮大律师队伍,力争我县万名人口律师拥有数达到小康指标要求。

    19、继续推进公证改革。按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早谋划,稳步推进公证机构改革。

    20、深化司法鉴定管理。开展“提质量、强素质、补短板、促规范”专项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鉴定管理水平。

   (七)抓牢队伍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的司法行政队伍。

    21、抓学习教育。要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正风肃纪主题教育活动,要把这次教育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有效的开展好。

22、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继续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着力培养尊廉崇廉、廉洁行政、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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