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208-2018-00011 发布机构: 人社局
发文日期: 2018-04-08 主题分类: 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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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分工情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分工情况

1、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一个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数为行政编制19人,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13人,合计编制数为34人。现在实际人数为30人,其中:在职人员正科级12人,副科级9人,科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6人,工勤编制人员2人。现有退休人员 32人。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监督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等9个股室。

2、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办法;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指导全县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和落实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拟订和组织落实全县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和福利分配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工资和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集体)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县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工作,负责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伤致残鉴定及应享受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靖(回靖)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牵头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靖州县永平路路81号  

办公时间:夏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令时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45---8222239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印、综治维稳、计划生育、行政后勤、议案提案办理和接待联络、信访、维稳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和有关新闻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维护和数据管理;负责硬件设备和网络线路的维护和管理。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股牌子)

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牵头协调需送其它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承办本部门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以及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计划和实施规范,并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三统一”工作;负责依法行政考核评议工作,制定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执法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监督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探亲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以及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政策;拟订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定和落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参与国家和省级劳动模范的评审;指导和协调职工分流安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调配工作。

(三)人力资源与就业促进股(加挂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牌子)

拟订全县人才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办法,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办法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全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办法;负责组织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负责全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负责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工程”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拟订完善全县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县职业培训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就业准入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核发《职业资格证书》;规划指导全县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实相关改革配套政策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有关政策;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及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事后备案工作;组织管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承担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和人员信息管理;负责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和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初任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的有关规定,承办全县政策性安置和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全县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和统计工作。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加挂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审核与监督管理全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拟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及聘后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资格、职(执)业资格管理及证书的审验工作;承办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参与拟订全县人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选拔工作;贯彻落实执行国家、省、县引进国外人才智力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靖(回靖)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国(境)外机构在县内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建立人力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拟订成果鉴定,表彰奖励及推行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境)外人才表彰奖励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职(执)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工资福利股(加挂退休人员管理股、县工资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岗位津贴补贴和地区附加津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福利、统一发放工资等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奖金、津补贴统一发放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综合统计和分析工作;根据国家、省、县工资政策制度和标准,负责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晋级增资、调动、录用、退休和受处分等人员的工资待遇,以及新参加工作人员的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定级工资;组织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工龄计算及工作人员的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待遇、死亡抚恤等政策;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有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待遇等办法。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退职)和退休待遇的审批工作。

(七)社会保险管理股

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社会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省、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办法;负责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等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发展规划、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措施、落实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负责县直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的政策调整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型农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实施办法;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个人账户管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领取条件、给付标准和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龄与缴费年限计算政策、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人员待遇政策及给付标准;负责全县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核准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未参保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执行省、县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本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给付条件、给付标准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业务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组织拟订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及劳动能力鉴定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办法;拟定伤病医疗期、劳动能力、职业康复标准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拟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管理规则;负责全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资格审查、年审工作及定点药店协议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承办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事故调查和工伤认定、报批工作。负责落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及工伤待遇标准的核准。负责工伤定点医院的认定、年审工作。

拟定全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贯彻执行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并监督实施。

(八)公务员股(对外可称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公务员局)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公务员分类、录用、登记、考核、职务任免、奖惩、培训、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申述控告等方面的实施意见,拟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实施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完善公务员交流制度,参与拟订实施公务员调任、转任有关办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任、转任有关工作,按照权限办理县直行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完善公务员考核和培训制度,拟订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负责组织公务员培训工作;实施完善全县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办理县人民政府任免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和省级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审核上报国家、省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奖励工作,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公务员惩戒政策。

(九)财务和基金监督股

承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经费和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承担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对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参与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指导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参与审核各项社会保险调剂金分配方案;承担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违法违纪案件;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的资格,并对其承办情况实施监督。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三、人员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 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李泽梧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脱贫攻坚、公务员局(股)、人事、党建、“双联”、深化改革、军转、招商引资、环保督查、小康建设、综合绩效、为民办实事、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乡镇劳动保障站、美丽乡村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就业局工作

邵正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老干、统战、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依法行政、城乡统筹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农民工维权中心、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应急处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新农保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疗管理中心工作

黄爱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党风廉政、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工资改革、工资福利股、退管股、社会保险股、社保卡发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医保局工作。

谢弟新 正科级干部  抽调任文溪乡金马村扶贫工作队长,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蒋元美  主任科员  分管计生、财务、基金监督股、办公室、总务、后勤、工会、妇儿工委、文书档案、职工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黄建华  正科级干部  抽调县综合绩效办负责日常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主任科员  分管职称改革、专技股、事业单位管理股、人才队伍建设、教育督导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杨博琛  正科级干部  分管工伤医疗认定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工作。

历幼安  正科级干部  分管宣传、文明创建、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设提案办理等工作,兼局工会主席,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人社局领导简介及分工

照片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简介及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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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红

局长

15074589666

1964年10月出生,1986年06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入党。现任靖州县人社局局长,负责主持局全面工作。

照片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简介及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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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泽梧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974566678

1965年02月出生,1986年07月参加工作,1992年02月入党。现任靖州县人社局副局长,分管脱贫攻坚、公务员局(股)、人事、党建、“双联”、深化改革、军转、招商引资、环保督查、小康建设、综合绩效、为民办实事、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综治维稳、乡镇劳动保障站、美丽乡村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就业局工作。

照片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简介及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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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正福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974576502

1975年06月出生,1999年05月参加工作,2006年06月入党。现任靖州县人社局副局长,分管老干、统战、劳动监察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行政审批服务股、法规股、依法行政、城乡统筹治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农民工维权中心、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应急处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新农保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医疗管理中心工作

照片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简介及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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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爱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13789291678

1972年12月出生,1990年07月参加工作,1998年06月入党。现任靖州县人社局副局长,分管党风廉政、作风建设、机关效能、工资改革、工资福利股、退管股、社会保险股、社保卡发放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医保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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