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xzqyz--tzgg-2017-0244 | 发布机构: | 渠阳镇 |
发文日期: | 2017-07-03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渠阳便民服务中心2017年干部管理考核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确保2017 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责任感,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特制定干部管理考核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实行考核范围、内容、程序公开;
2、坚持驻村与及相应工作组责任追究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小平
副组长:江 娜 卢永祥 胡文懿
成 员:王跃斌 潘志洋 张 明 尹庆慧
蒋韶辉 杨青松 俞其全 王 俊
三、考核范围
全体干部职工。本年度内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的,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1、每月通报:每月月初办公室将上月考勤、驻村、工作作风考核情况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年终兑现:根据每月通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统计交财务室从年终奖金中扣除。
考核内容
(一)日常工作考核
1、考勤考核
①签到:每周工作5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30—5:30(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6:00),必须在上午和下午上班之前到办公室签到,如临时办事或开会,以会议通知或分管领导批准通知办公室报备,无故缺签到者每次扣50元,发现代签每次扣代签人和本人各30元;人员去向与去向牌标志一致,不符者每次扣30元。
②请假:公休假、婚丧假、产假、病假等法定假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严格控制事假,事假在公休假内冲减,事假日超过公休假不再安排公休。超出公休假,全年事假累计超过5天(除党政领导会议同意的特殊情况),扣年终奖100元/天。
请假须事先写出书面请假条,领导班子成员请假须经中心主任审批;其他干部职工请假,半天(含半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主要领导审批。未经批准的休假、超假作旷工处理。请假条统一由办公室备案,作为考核依据。
③旷工:旷工1天扣200元。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含5天),取消考评资格。
④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必须开门办公,不准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炒股、打牌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者一次扣100元。
2、驻村(社区)考核
每月每个干部职工需到联系的村(社区)不少于4日。中心成立巡查组,由胡文懿为组长,不定期抽查驻村(社区)情况,每发现一次虚假下队,扣100元,每月每少下一次队扣100元。
3、会议考核
按时参加会议并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档或关机状态,迟到、早退或违反规定者每次扣50元,无故缺席一次扣100元。
4、值班值勤考核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无故不到岗或擅自脱离岗位,每人每次扣200元;未按要求报平安,每人每次扣200元(带班领导负责考勤)。
5、政令畅通考核
①工作不服从领导安排,每次扣500元,三次以上不服从管理,将不纳入管理。重大问题或特殊工作要求临时应急集中,无故不参加每次扣200元。
②上班时间、特护期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无故不接、不及时回电话者扣50元/次。
③注意防火防盗,严禁浪费,电热板、空调、电灯等必须做到人离电断,发现扣相关责任人200元/次,造成事故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二)工作成绩考核
全体干部职工在上级考核的党建、扶贫、计划生育、综治维稳、安全生产、小康建设、民调、教育督导等工作中被一票否决的,按县文件考核执行;各社区(村)党建工作、扶贫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综治维稳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各驻社区(村)干部每项每人扣500元。
(三)其他
1.车辆管理
非上班时间一律不得动用公车(因工作需要除外),更不能私自做主外借,违者扣除200元/次,因擅自驾驶或外借造成责任事故的,后果自负,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宣传奖励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的宣传力度,鼓励全体工作人员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新经验、新做法,促进管委会新闻信息工作的全面发展; 经济文章、署名文章等文章(500字及500字以上)在国家、省、市党报党刊发表的每篇予以1500、1000、800元奖励,新闻信息(必须宣传渠阳中心工作)按国家、省、市、县的级别每篇200元、100元、50元、3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作者凭稿酬通知单或发表新闻稿原件或复印件到办公室审核登记,每年截止日期为11月30日, 11月30日以后发表的稿件计入第二年奖励。
七、说明
本办法自2017年6月13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考核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