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0000000000000000 发布机构: 林业局
发文日期: 2017-06-06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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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林业工作汇报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位于湘、桂、黔三省交界之地,是一个“八分半山一分田,半分水域加庄园”的山区林业县,县域面积331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269.6万亩,占全县总面积的81.7%,素有“绿色林海”、“中国杨梅之乡”、“中国茯苓之乡”的美称。近年来,靖州依托丰富的资源优势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奋力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切实抓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火护林、依法治林和产业兴林,努力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经济”,谱写了生态文明建设和产业融合发展的新篇章。2016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4.93%,活立木蓄积量达1213.6万立方米,人均拥有量位居全省第一,全县林业总产值达23.6亿元,先后被列为“全国绿色小康县”、“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全国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全省林业十强县”。

一、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主要做法

1突出生态建设。林业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领域和主要阵地,承担着建设美丽靖州的重任,林业部门作为从事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部门,我们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抢抓政策机遇,扎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坚持把造林绿化作为生态建设的第一要务来抓,2010年至2016年,全县完成造林19.4万亩,森林抚育14.8万亩,退耕还林荒山造林、造林补贴造林等重点工程造林10万亩,完成全民义务植树达210万余株。全县特色产业基地规模不断壮大,杨梅种植面积达8.1万亩,山核桃种植面积达6.2万亩,花卉苗木培育面积3.6万亩。二是抓好“两园一区一廊”建设。“两园”即全力建设好靖州(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和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一区”即积极创建青靛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一廊”即包茂高速靖州段绿色生态长廊,主要抓好高速公路沿线47公里路段两侧的补植补造、封山育林和幼林抚育。三是抓好绿色通道与秀美村庄建设,按照“造林、造景、造福”三结合的原则,大力推进以野生红豆杉、紫薇、红椆、榉木等为重点的珍稀树种造林。2010年以来,全县完成“三边”绿化造林2.5万亩,完成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沿线绿化500余公里。近两年,全县135个行政村实现“秀美村庄”达标建设,其中寨牙乡岩脚村被评为全省“绿色湖南—秀美村庄建设”示范村。四是抓好“碧水、青山、蓝天”工程建设,使生态环境保护与推进精准扶贫和林农增收致富有效对接。全县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50.1万亩,全部为国家级国防公益林,2016年兑现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14.5万元,全部发放到林农一卡通账上。按照《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任务为232人,主要管护全县171.8万亩天然林、退耕林等重点生态林。生态护林员管护工资按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按月发放,现已通过惠农资金“一卡通”存折按月累计发放护林工资57.9万元。积极将公益林护林员选聘对象转向贫困人口,目前全县公益林护林员149人,其中贫困人员134人,公益林管护费按1.5/亩标准发放,全年护林管护费总计65.47万元,待年底考核后,统一发放管护工资。

2加强生态保护。主要是严守“四条红线”,保护“四个区域”。“四条红线”即:一是严守森林禁伐减伐红线。按照《湖南省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方案》规定,从2016年起逐年减少商品林采伐计划的20%,且只允许采伐人工林,禁止采伐天然林。二是严守“十山七线”保护红线。按照《靖州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划定“十山七线”红线保护范围。三是严守环保生态红线。将县域面积的48%的范围(约159万亩)划定环保生态红线。四是严守林地使用红线。按照《靖州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规定,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林地资源。“四个区域”即对靖州(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青靛山县级自然保护区、飞山风景名胜区实施重点保护。

3繁荣生态文化。一是加快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和完善好靖州(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青靛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太阳岛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天敌繁育基地等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和传播平台,将其打造成繁荣生态文化的重要载体、展示生态建设成果的亮丽名片。当前我局正在积极将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申报为“全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二是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资源。将我县别具一格的生态文化与风情浓郁的苗侗文化、南方独有的杨梅文化、极具历史底蕴的飞山文化加以融合,筹划创作一批反映靖州林业精、气、神,有影响力的生态文化作品,积极弘扬林业主旋律,建设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不断丰富生态文明的精神内涵,切实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

4加大生态投入。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统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防公益林、育林基金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等资金,切实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力度。二是建设融资平台。积极抢抓政策机遇,充分利用靖州(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森兴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实体,将其打造成争取生态文明建设资金、实施林业工程项目的生态文明建设融资平台。三是吸纳社会资本。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工商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林业投入不足。林业生产周期长,前期投入大,当前全县造林主要以社会造林为主,虽有部分列入项目可获补助,但仍属杯水车薪,总体投入与森林所产生的效益远未相称。

2林权争议较多。由于历史遗留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县山林权属纠纷争议多,既不利于森林经营管理,也加大了资源保护难度。

3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措施仍需完善。主要表现在:林权抵押贷款和政策性补贴力度不大,林农受惠面小;森林保险赔付额度仍然偏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资格要求和评估费用标准过高,林农难以承受等等。

4林下经济发展亟需加强。我县是首批国家林业下经济示范基地之一,但因为受到林下经济种类多、涉及面广,行业管理归口不明确,社会认识度较低和缺乏有力、长效的扶持政策等因素影响,导致我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后劲不足。

三、有关林业项目实施情况

1天保林项目实施情况。2016年,我县向省林业厅申请天然商品林商业性停伐补助面积49.28万亩,其中集体44.7万亩、个人4.58万亩,省林业厅仅下达我县2016年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管护面积4.72万亩。我县是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全县90%以上的山林已承包到户经营,我县上报的集体天然商品林实际全部为个人天然商品林。为此,当前我局正在开展天然商品林商业性停伐补助面积区划工作,并积极请求省林业厅增加我县天保林面积50万亩。

2长防林项目实施情况。2002年至2010年,全县实施长防林工程51512.5亩,其中长防林造林14582亩,封山育林36930.5亩,累计兑现补助资金480万元。

3退耕还林项目实施情况。2001至2015年,全县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0.95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万亩,配套荒山造林8.8万亩,封山育林1.15万亩。累计兑现补助资金3418.05万元,其中退耕地造林补助2651万元,配套荒山造林补助760万元,封山育林补助7.05万元。

4靖州(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情况。靖州(排牙山)国家森林公园于2015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评审通过,定名为“靖州国家森林公园”。当前基础设施建设正在稳步推进,现已投入60万元正在编制总体规划,投入113万元完成园区内食堂改造、公共厕所建设和照明、监控等设施建设。

5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12月经国家林业局评审通过,批准为“湖南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现已投入250万元,完成《湖南靖州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意见征求稿)》编制工作,当前正在实施园区确标立界和宣教长廊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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