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337-2018-00006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8-05-15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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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报建办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报建办理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益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邵阳市公用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省委办公厅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有关安排,准确掌握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决定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摸清全省各市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报建中所涉及的事项和相应的办理时间、办理流程、申报资料、收费情况等,排查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相应对策措施,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程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效能,支持工程项目建设。

二、调查内容

通过问卷调查(各单位分别组织企业/项目填写《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8)、座谈交流、实地核查等方式,着重调查以下内容:

(一)报建事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报建过程中涉及的事项种类和内容,包括政府部门审批、评价评估检验等社会中介服务、供水供电供气等公共服务、缴费和保证金缴纳等所有事项。

(二)办理时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所有报建事项的法定/规定办理时间、实际平均办理时间(分为包括修改重报重审时间的不包括修改重报重审时间的两种情况)等。

(三)办理流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所有报建事项的办理流程。

(四)申报资料。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所有报建事项的申报资料明细及其依据。

(五)收费情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所有报建事项是否收费、收费标准及其依据。

(六)可取消或合并的事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中,企业和主管部门建议可取消或合并的事项、可优化的办理流程、可减少的申报资料、可取消的收费项目等。

三、职责分工

1.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与规划有关的报建事项包括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审查、第三方技术审查、方案设计(总平面图)审批、建筑放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规划(房屋建筑)、规划(市政工程)》(附件9-10)和调查报告。

2.勘察设计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与勘察设计有关的报建事项(包括勘察单位招标、设计单位招标、供电设计、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委托、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网上备案等)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勘察设计》(附件11)和调查报告。

3.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调查与施工和监理招投标有关的报建事项(包括招标代理单位招标、监理单位招标、施工单位招标、相应招标文件备案和中标通知书发放等)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招投标》(附件12)和调查报告。

4.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所需公共服务事项(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广电等)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公共服务》(附件13)和调查报告。

5.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调查施工和监理合同备案的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合同管理》(附件14)和调查报告。

6.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调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包括开工安全审核、质量安全监督等)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质安监》(附件15)和调查报告。

7施工许可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情况,分析调查结果,发现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建议,提交《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施工许可》(附件16)和调查报告。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2018416日至425日,各市州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职责分工,组织企业/项目填写《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调查表》,召开座谈会,进行实地核查,填写《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形成调查报告。

(二)分析阶段。2018426日至428日,在各市州主管部门报送的调查报告基础上,我厅按照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公共服务、合同管理、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核发等分类进行汇总分析,并于428日前形成全省的《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并提出我厅各类别的调查报告。

(三)总结阶段。2018428日至65日,我厅对部分市州进行实地调研,形成问题清单、政策清单、效果清单,并于65日前汇总形成系统的调研报告。

  伍、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调查是我厅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的课题之一。各级主管部门要提高对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报建手续重要性的认识,高度重视调查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二)科学安排工作。各市州主管部门应周密制定调查方案,精心安排。每个市州主管部门调查项目数量应不少于100个(以2017年办理了相关报建手续的项目为主),其中市本级(含园区、开发区)项目数量不少于1/3,项目类型应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包括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包括工业项目。

(三)确保高效高质。各市州主管部门应认真分析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或优化建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调查报告和《工程项目报建办理情况统计表》,于425日前报我厅相应处室。

城乡规划处联系人:周晔,联系电话:0731-88950044,传真:0731-88950047,邮箱:451425648@qq.com

勘察设计处联系人:汪加武,联系电话:0731-88950075(兼传真),邮箱:250574262@qq.com

建设监督处(招投标监管)联系人:曾剑,联系电话:0731-88950169,传真:0731-88950162,邮箱:1109301472@qq.com

城市建设管理处(公共服务)联系人:康娅琳,联系电话:0731-88950217,邮箱:402917120@qq.com

建筑管理处(施工许可核发)联系人:刘斯昭,联系电话:0731-88950405,传真:0731-88950063,邮箱:709791997@qq.com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合同管理)联系人:张利,联系电话:0731-85661066,传真:0731-85661066,邮箱:79356610@qq.com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联系人:张志斌,联系电话:0731-88950202,传真:0731-88950201,邮箱:9168830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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