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EF-xzbmjyj--tzgg-2017-0335 | 发布机构: | 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17-11-01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靖教〔2017〕70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靖州县2017年集中整治学生驾驶机动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靖教〔2017〕70号
靖州县2017年集中整治学生驾驶机动车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中学,尤其是县城中学,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引起了县内的高度重视。为坚决遏制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联合开展学生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目的是使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生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侯平拥
副组长:陈家新、李建成
成 员:陈冰青、侯益平、吴景军、吴世雄、彭一清、梁 武、
李开春、银建新、曾庆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局法规股,彭一清同志兼任主任。
四、整治范围:
一是重点查处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查获的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知学生当事人及家长到交警队接受教育和处罚;三是规范校园周边停放的摩托车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4日至11月5日)
前一阶段,教育局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宣讲学生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学校要再动员、再部署,充分认识到整治学生驾驶机动车的必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6日至11月30日)
由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学校按照计划安排进行整治。
第一组:陈家新、梁武及一中队5人、彭一清、佘桂仙、谢文强、梁江华、周德华
第二组:李开春及四中队5人、银建新及五中队5人、曾庆华、胡敦曙、张辉国、张明军、孙锋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驾驶机动车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教育,文明执法。对查处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到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凡是参与集中整治的人员,手机保持畅通,听从指挥、调度。
靖州县教育局 靖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