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F-xzbmjyj--tzgg-2017-0335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发文日期: 2017-11-01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文 号: 靖教〔2017〕70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靖州县2017年集中整治学生驾驶机动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靖教〔2017〕70号

 

 

靖州县2017年集中整治学生驾驶机动车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中学,尤其是县城中学,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日益增多,引起了县内的高度重视。为坚决遏制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确保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交通安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联合开展学生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目的是使学生驾驶机动车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让学生充分认识到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生驾驶机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侯平拥

副组长:陈家新、李建成

成  员:陈冰青、侯益平、吴景军、吴世雄、彭一清、梁  武、

李开春、银建新、曾庆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教育局局法规股,彭一清同志兼任主任。

四、整治范围:

一是重点查处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超员、电动车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对查获的学生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通知学生当事人及家长到交警队接受教育和处罚;三是规范校园周边停放的摩托车管理。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14日至11月5日)

前一阶段,教育局和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与家长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宣讲学生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学校要再动员、再部署,充分认识到整治学生驾驶机动车的必要性。

(二)集中整治阶段(11月6日至11月30日)

由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学校按照计划安排进行整治。

第一组:陈家新、梁武及一中队5人、彭一清、佘桂仙、谢文强、梁江华、周德华

第二组:李开春及四中队5人、银建新及五中队5人、曾庆华、胡敦曙、张辉国、张明军、孙锋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到学生驾驶机动车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教育,文明执法。对查处的学生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进行教育,并通知家长到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凡是参与集中整治的人员,手机保持畅通,听从指挥、调度。

 

靖州县教育局       靖州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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