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091-2018-00002 发布机构: 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发文日期: 2018-04-03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成品油年度检查》的通知


各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成品油年度检查》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靖州县经信科技和商务粮食局

2018年3月26日

 

 


成品油年度检查
“一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纳入

 

一、年度定期检查范围

截至2017年底,我县已领取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二、年度定期检查材料

(一)企业年度自查报告需简要概述:1、经营状况;2、企业基础信息及其相关技术规范;3、相关证照情况;4、安全、环保等工作情况;

(二)零售经营企业纸质材料2份,

三、年度定期检查分工

县商务和粮食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年检初审工作。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复审。

四、年度定期检查时间和程序。

(一)企业申报。2018年4月15日前,(二)初审转报。4月30日前,对企业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在《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登记表》中签署年检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呈报并提交县局。

五、其他要求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自查,仔细阅读年检文件填表说明,按要求填报相关表格,特别是成品油年销售量、年销售额以及非油品业务收入需准确完整,避免少报、漏报、错报,保证上报材料完整。存在问题及时沟通联系,按时按质完成年检工作。

(二)各成品油审核相关股室要认真审核材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对于明显错误或不符合年审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规定,对于未按期完成更新双层罐或防渗池设置的加油站,或者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加油站,严格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不予通过年检。

 

咨询电话:8239095    8239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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