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xzgtz--tzgg-2017-0306 | 发布机构: | 甘棠镇 |
发文日期: | 2017-12-01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甘政[2017]32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成立甘棠镇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2017]32号
甘棠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甘棠镇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场)、居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我镇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根据《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办法(实行)》(靖政办发[2017]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甘棠镇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蒋 伟 党委委员
副组长:王 松 党委委员
尹静松 派出所所长
赵中华 副镇长
姚 敏 副镇长
杨海山 副科级干部、民政助理
成 员:姚 飞 计生办主任
杨 城 党政办主任
张智敏 综治专干
龚祚家 派出所民警
姚希鹏 卫生院院长
邹秀珍 劳保站站长
张丽娜 财政所所长
各村村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计生办,办公室主任由姚飞兼任,负责日常工作。
甘棠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1日
甘棠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