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170153-2018-00006 发布机构: 发改局
发文日期: 2018-05-17 主题分类: 资金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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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靖州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1、基本情况

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股(室)领导职数8名。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名。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综合股、项目管理股、价格股。二级参公事业单位1个(价格监督检查局)参公事业编制6名,二级事业单位2个(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县能源管理办公室)事业编制7名。

2、主要职能

(一)拟订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国内外、省内外、市内外和县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监测全县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综合协调各项政策。负责汇总分析财政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并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效果;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管理;负责企业债券发行的审查和申报,监督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

(四)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五)引导和监管固定资产投资。承担规划全县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中央、省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申报;安排县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编制并下达县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对县级预算内投资项目和受国家、省、市委托对中央、省、市在靖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查;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研究提出中长期和年度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县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负责全县重大项目库建设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牵头负责全县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促进湘西地区开发;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县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制定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和贯彻国家西部开发、中部崛起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以工代赈规划和计划。

(八)引导和调控市场。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国民经济运行调节、能源规划与建设、节能监管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县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和政策。

(十二)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价格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改革方案的具体措施。

(十四)负责价格监测及预警工作,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组织实施价格调控措施。

(十五)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十六)按照权限分工,制定和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 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依法组织定价听证。参与拟订税费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涉及价格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十七)负责制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者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

(十八)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

(十九)负责价格纠纷调解、价格公示、价格自律、价格诚信、价格信息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推行明码标价。

(二十)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招标投标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招标投标的规定,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以及招标范围,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过程及国家、省、市、县出资的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提出和实施稽察工作计划、审核稽察报告,综合处理和通报反馈重大项目稽察意见及信息,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性措施,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一)协调推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牵头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鼓励市场主体投资,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政务、法制、商务、信用等环境,优化重点项目建设环境;指导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相关工作,承担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有关工作。

(二十二)起草全县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实施对煤电油气等能源和新能源的管理。按照国家、省、市和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审核、上报全县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二十三)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县内石油和天然气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工作。

(二十四)组织推进全县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相关重大科技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和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二十五)组织推进全县能源对外合作,负责起草县政府对外能源战略合作协议,协调能源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十六)研究提出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建议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参与能源有关价格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二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包括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0.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40.2万元。收入较去年398.05万元减少57.8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发放。

2、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340.2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0.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340.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5万元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的开展及保障机关正常工作运行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85万元,比2017年预算61.05万元增加123.95万元。增加原因是公车改革补贴、自收自支人员专项经费的纳入。

     2、“三公”经费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29万元减少1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减少。

五、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预算公开表: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部门经济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10-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4、“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靖州县发改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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