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CD-xzdbzz--zcwj-2017-0201 | 发布机构: | 大堡子镇 |
发文日期: | 2017-07-06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大堡子镇2017年洪灾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大堡子镇2017年洪灾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共大堡子镇委员会
大堡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堡子镇2017年洪灾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属各单位:
《大堡子镇2017年洪灾灾后重建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大堡子镇委员会 大堡子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6日
大堡子镇2017年洪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7年洪灾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把洪灾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开展抗灾自救、重建家园,确保实现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五大目标:一是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人心安定,社会稳定;二是尽愉恢复农业生产,确保灾年不减产不减收;三是损毁基础设施全面恢复,灾区人民生产生活秩序井然;四是全面完成水毁房屋重建,确保所有受灾群众能有房住、温暖过冬;五是做好防疫消毒工作,确保灾后无疫情发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根本出发点,实行灾民住房、民生项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四个优先”,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坚持政府帮扶,灾民主体原则。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帮助,推动灾后恢复重建迅速开展。
(三)坚持科学重建,安全第一原则。新建住房和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项目要科学选址,严格技术规程,严把设计、施工、建材质量关,注重重建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四)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原则。恢复重建要与特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整村脱贫等工作相结合,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灾民过渡安置。认真核实受灾人口,及时安排、发放救灾物资。对房屋全倒户、半倒户等暂时无住处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每一位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二)住房恢复重建。尽快做好毁损住房的认定和鉴定工作,摸清住房受损情况。搞好灾民住房维修加固和新建住房规划、选址工作并加快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尽快回归家庭。
(三)基础设施恢复。水利设施恢复,按照“谁主建谁修复”的原则,采取县乡两级分类负责、财政以奖代补等方式,加大对水毁工程修复力度。交通设施恢复,按照“先通后畅”的原则,全力组织抢修,确保道路畅通。国省干道、县道恢复重建以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为主;通村农村公路,由镇人民政府负责恢复重建。供电、通讯设施恢复,由产权单位组织重建,确保灾区电力供应和通讯畅通,并对全镇供电、通讯设施进行全面整修加固,提升保障能力。
(四)农业生产自救。按照“稳粮保供给、增收惠民生”的要求,抓紧恢复灾区各类农业生产,完成积水农田排水和绝收地块补种。做好畜禽补栏和灾区畜禽防疫工作,防止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流行。对能够复垦整理的耕地尽快组织开展复垦整理,年底前恢复耕种能力,由国土部门负责。
(五)灾区卫生防疫。强化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做好灾区水质保护、饮水卫生、食品卫生工作,开展科学防疫和消毒杀菌、灭蚊蝇工作,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卫生秩序。加强对主要河流水环境、饮用水源地的监测,严密监测水质情况。抓好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确保受灾镇、村环境卫生恢复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六)灾后保障理赔。全面启动重大灾害查勘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机制,全力开展查勘理赔服务工作。对对涉及农业保障的理赔工作,相关保障公司要根据受灾程度,严格赔付标准,及时理赔到位。
(七)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地质灾害隐患应急排查评估,特别要查明原地质灾害点、新增地质灾害点和人口集聚地等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对可能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要及时治理,切实防止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八)精神家园建设。加强受灾群众的心理疏导,体现人文关怀,增强灾民战胜灾害、重建家园的信心。大力宣传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典型事迹,充分调动灾民恢复重建的积极性。
四、灾后重建补助政策
(一)政策适用范围
全县2017年洪灾所有行政村
(二)过渡性生活救助政策
1、对象:严重受损户,房屋损失达50%以上;一般受损户,房屋损失10%—49%或损失不大,但财产损失较大的。
2、标准:严重受损户500元,一般受损户200元。
(三)受灾保险理赔政策
保险机构根据合同赔付原则进行赔付。受灾造成农户全部损失按照1000元/户理赔,每栋损失达10%(含)以上为起赔点。受损程度在10%(含)—30%(不含)之间可以修复的,原则上按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标准理赔;受损程度在30%(含)—50(不含)之间可以修复的,原则上按5000元理赔;受损程度在50%以上,原则上按每栋10000元理赔;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无法居住的,经国土资源部门鉴定需搬迁重建的,重建后按5000元/户理赔。农户另自交保费的按相关保险政策兑现。
(四)农业补种改种政策
受损农田改种晚稻、秋玉米的,晚稻每亩补助1.5公斤种子、玉米每亩补助2公斤种子。
(五)农业保险理赔政策
1、烟叶:水灾造成烟叶全部损失按照采收期最高1000元/亩理赔。每亩损失率达20%(含)以上为起赔点。
2、水稻:水灾造成水稻全部损失按照苗期280元/亩、分蘖拔节期320元/亩理赔。每亩损失率达30%(含)以上为起赔点。
3、水稻制种:水灾造成制种全部损失按照苗期600元/亩、抽穗期1050元/亩理赔。每亩损失率达30%(含)以上为起赔点。
(六)水利水毁工程恢复政策
上型水库、骨干山塘等重大水利水毁工程和两个或两个以上村共同受益的水利水毁设施,由县水利局负责恢复,所需资金从水利部门救灾资金和县水利建设基金中安排。镇政府对影响灾区群众的安全饮水、严重影响农田灌溉的渠系等项目的修复工作实行以奖代补。
(七)交通设施恢复政策
国、省、县干道和省乡公路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镇政府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村组道路的修复工作实行以奖代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由杨午棠同志任政委,赵竞同志任组长,储兴盛、吴声高、张业源、姚益平、黄民日、明洙、杨仪军、李章煌同志任副组长,各村扶贫工作组队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由李章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是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村支两委一把手负总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力确保恢复重建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实施。成立若干工作组,房屋重建组、地质灾害防治组由储兴盛同志负责;农险理赔组、农业补种改种补种组、交通设施恢复组由吴声高同志负责;环境卫生防疫组由姚益平同志负责;宣传思想疏导组由明洙同志负责;过渡安置组、水利设施恢复组、资金保障组由李章煌同志负责。各组负责人要充分发挥镇直各部门职能作用,做好相关技术服务、指导,全力支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三)严格资金监管。镇纪委加强对灾后重建资金管理的检查,由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业源负责,规范使用灾后重建各类资金,防止和杜绝发生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问题,确保公开透明和资金安全。
(四)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抗洪救灾精神,及时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鼓舞和激励全镇干部群众同心协力、自力更生、团结互助、自强不息,共同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