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70281-2018-00007 | 发布机构: | 坳上镇 |
发文日期: | 2018-05-08 | 主题分类: | 文件通知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坳上镇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坳上镇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坳上镇办公用房的规划、权属、配置、使用、维修、处置等管理工作。
本办法所称办公用房,是指党政机关占有、使用或者可以确认属于机关资产的,为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需要设置的基本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
第三条 坳上镇办公用房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合规,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制度规定,强化监督管理;
(二)科学规划,统筹机关办公和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布局和功能;
(三)规范配置,科学制定标准,严格审核程序,合理保障需求;
(四)有效利用,统筹调剂余缺,及时依规处置,避免闲置浪费;
(五)厉行节约,注重庄重朴素、经济适用,节约能源资源。
第四条 坳上镇办公用房的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权利(以下统称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在坳上镇名下。
第五条 建设办公用房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核定面积内合理安排使用办公用房,不得擅自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
第六条 坳上镇自行负责办公用房的日常检查和维修,所需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
第七条 建立坳上镇内部使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问题。
坳上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