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D-dqbmasz--zcwj-2017-0225 发布机构: 坳上镇
发文日期: 2017-06-11 主题分类: 文件通知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17〕10号),健全河湖管理体制,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文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乡级河长和属地管护员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体系

成立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尹策伟任第一河长,镇长赵纯辉任河长,肖建华、彭娟、彭林、钟明作、吴宜东、舒清、吴应岗任副河长。成员由各村村书记组成,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乡级河长职责。第一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河长负责全乡河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督导管护员履行职责。

2、河湖管护员职责。负责辖区内河湖保护管理,及时举报涉河违法事件,负责辖区河道保洁和严禁垃圾越境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考核。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试点;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杜绝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质水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化肥养鱼和水上餐饮;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逐步实现江边退耕还林、还绿,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连通河湖水系,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严禁跨流域引水发电;采取工程措施和制度管理措施,确保河流最小生态需水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水环境保护、水上交通、水域和岸线保护等法律法规;建立河湖和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动态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湖名录,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乡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管护员进行考核。

附件:1、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2、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河流

第一河长

电话号码

河长

电话号码

副河长

电话号码

管护员

电话号码

金滩溪

尹策伟

13807453401

赵纯辉

13874489718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灵河

彭娟

15115185431

戈盈村:丁宗沛
九龙村:吴继军
坳上村:冯  健
先锋村:胡敦华

13574579271
13874545162
13874513753
15574577673

双江溪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笋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金竹湾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梁家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罗槐山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戈盈村:丁宗沛

13874545162
13574579271

罗新冲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13874545162

盈家溪

吴应岗

13874436688

先锋村:胡敦华

15574577673

小开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小洞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附件2

                      

 

 

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发展节水农业。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水量调度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工作。负责乡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指导、监督流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参与河道采砂管理。

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船舶运输及渡口码头污染防治,实施航道治理,改善通航条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采砂运砂船只管理。

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负责水域岸线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负责将城乡水域岸线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制定城乡污雨水管网规划。

畜牧水产站:负责监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的运行和修复的监管工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河湖保护管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推动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涉水、涉污县属国有企业的节水减排。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坳上镇委员会

坳上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17〕10号),健全河湖管理体制,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文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乡级河长和属地管护员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体系

成立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尹策伟任第一河长,镇长赵纯辉任河长,肖建华、彭娟、彭林、钟明作、吴宜东、舒清、吴应岗任副河长。成员由各村村书记组成,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乡级河长职责。第一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河长负责全乡河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督导管护员履行职责。

2、河湖管护员职责。负责辖区内河湖保护管理,及时举报涉河违法事件,负责辖区河道保洁和严禁垃圾越境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考核。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试点;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杜绝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质水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化肥养鱼和水上餐饮;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逐步实现江边退耕还林、还绿,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连通河湖水系,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严禁跨流域引水发电;采取工程措施和制度管理措施,确保河流最小生态需水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水环境保护、水上交通、水域和岸线保护等法律法规;建立河湖和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动态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湖名录,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乡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管护员进行考核。

附件:1、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2、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河流

第一河长

电话号码

河长

电话号码

副河长

电话号码

管护员

电话号码

金滩溪

尹策伟

13807453401

赵纯辉

13874489718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灵河

彭娟

15115185431

戈盈村:丁宗沛
九龙村:吴继军
坳上村:冯  健
先锋村:胡敦华

13574579271
13874545162
13874513753
15574577673

双江溪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笋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金竹湾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梁家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罗槐山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戈盈村:丁宗沛

13874545162
13574579271

罗新冲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13874545162

盈家溪

吴应岗

13874436688

先锋村:胡敦华

15574577673

小开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小洞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附件2

                      

 

 

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发展节水农业。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水量调度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工作。负责乡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指导、监督流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参与河道采砂管理。

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船舶运输及渡口码头污染防治,实施航道治理,改善通航条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采砂运砂船只管理。

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负责水域岸线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负责将城乡水域岸线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制定城乡污雨水管网规划。

畜牧水产站:负责监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的运行和修复的监管工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河湖保护管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推动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涉水、涉污县属国有企业的节水减排。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坳上镇委员会

坳上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17〕10号),健全河湖管理体制,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文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乡级河长和属地管护员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体系

成立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尹策伟任第一河长,镇长赵纯辉任河长,肖建华、彭娟、彭林、钟明作、吴宜东、舒清、吴应岗任副河长。成员由各村村书记组成,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乡级河长职责。第一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河长负责全乡河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督导管护员履行职责。

2、河湖管护员职责。负责辖区内河湖保护管理,及时举报涉河违法事件,负责辖区河道保洁和严禁垃圾越境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考核。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试点;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杜绝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质水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化肥养鱼和水上餐饮;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逐步实现江边退耕还林、还绿,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连通河湖水系,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严禁跨流域引水发电;采取工程措施和制度管理措施,确保河流最小生态需水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水环境保护、水上交通、水域和岸线保护等法律法规;建立河湖和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动态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湖名录,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乡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管护员进行考核。

附件:1、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2、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河流

第一河长

电话号码

河长

电话号码

副河长

电话号码

管护员

电话号码

金滩溪

尹策伟

13807453401

赵纯辉

13874489718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灵河

彭娟

15115185431

戈盈村:丁宗沛
九龙村:吴继军
坳上村:冯  健
先锋村:胡敦华

13574579271
13874545162
13874513753
15574577673

双江溪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笋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金竹湾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梁家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罗槐山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戈盈村:丁宗沛

13874545162
13574579271

罗新冲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13874545162

盈家溪

吴应岗

13874436688

先锋村:胡敦华

15574577673

小开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小洞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附件2

                      

 

 

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发展节水农业。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水量调度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工作。负责乡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指导、监督流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参与河道采砂管理。

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船舶运输及渡口码头污染防治,实施航道治理,改善通航条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采砂运砂船只管理。

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负责水域岸线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负责将城乡水域岸线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制定城乡污雨水管网规划。

畜牧水产站:负责监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的运行和修复的监管工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河湖保护管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推动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涉水、涉污县属国有企业的节水减排。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坳上镇委员会

坳上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17〕10号),健全河湖管理体制,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文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乡级河长和属地管护员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体系

成立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尹策伟任第一河长,镇长赵纯辉任河长,肖建华、彭娟、彭林、钟明作、吴宜东、舒清、吴应岗任副河长。成员由各村村书记组成,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乡级河长职责。第一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河长负责全乡河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督导管护员履行职责。

2、河湖管护员职责。负责辖区内河湖保护管理,及时举报涉河违法事件,负责辖区河道保洁和严禁垃圾越境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考核。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试点;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杜绝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质水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化肥养鱼和水上餐饮;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逐步实现江边退耕还林、还绿,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连通河湖水系,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严禁跨流域引水发电;采取工程措施和制度管理措施,确保河流最小生态需水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水环境保护、水上交通、水域和岸线保护等法律法规;建立河湖和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动态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湖名录,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乡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管护员进行考核。

附件:1、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2、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河流

第一河长

电话号码

河长

电话号码

副河长

电话号码

管护员

电话号码

金滩溪

尹策伟

13807453401

赵纯辉

13874489718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灵河

彭娟

15115185431

戈盈村:丁宗沛
九龙村:吴继军
坳上村:冯  健
先锋村:胡敦华

13574579271
13874545162
13874513753
15574577673

双江溪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笋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金竹湾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梁家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罗槐山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戈盈村:丁宗沛

13874545162
13574579271

罗新冲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13874545162

盈家溪

吴应岗

13874436688

先锋村:胡敦华

15574577673

小开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小洞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附件2

                      

 

 

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发展节水农业。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水量调度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工作。负责乡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指导、监督流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参与河道采砂管理。

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船舶运输及渡口码头污染防治,实施航道治理,改善通航条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采砂运砂船只管理。

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负责水域岸线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负责将城乡水域岸线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制定城乡污雨水管网规划。

畜牧水产站:负责监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的运行和修复的监管工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河湖保护管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推动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涉水、涉污县属国有企业的节水减排。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坳上镇委员会

坳上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5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湘办〔2017〕13号)和《中共怀化市委办公室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办〔2017〕10号),健全河湖管理体制,筑牢生态屏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文溪,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机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三)总体目标。全面建立乡级河长和属地管护员体系;强化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创新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修复河湖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水系完整、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

二、组织形式

(一)组织体系

成立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党委书记尹策伟任第一河长,镇长赵纯辉任河长,肖建华、彭娟、彭林、钟明作、吴宜东、舒清、吴应岗任副河长。成员由各村村书记组成,下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水管站站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乡级河长职责。第一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乡河长制工作。河长负责全乡河流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督导管护员履行职责。

2、河湖管护员职责。负责辖区内河湖保护管理,及时举报涉河违法事件,负责辖区河道保洁和严禁垃圾越境排放。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以地方政府为责任主体,加强监管和考核。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建立河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水域、滩涂、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试点;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杜绝不符合河道功能定位的涉河开发活动;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健全河道采砂管理机制。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环境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强河湖水质水环境监测;严格控制化肥养鱼和水上餐饮;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做好日常巡查和检查,落实河湖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流域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的保护,逐步实现江边退耕还林、还绿,提高岸边生态水平和环境自净能力;连通河湖水系,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严禁跨流域引水发电;采取工程措施和制度管理措施,确保河流最小生态需水要求;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六)加强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河道采砂、水环境保护、水上交通、水域和岸线保护等法律法规;建立河湖和水利工程日常监管巡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和水利工程运行状况动态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河湖名录,5公里以上河流、10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含水库)在2017年底全部建立河长制责任体系。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分年度确定治理目标,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等制度,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定期通报河湖管理情况。

(三)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制度,乡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湖下管护员进行考核。

附件:1、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2、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坳上镇乡级河长名单

河流

第一河长

电话号码

河长

电话号码

副河长

电话号码

管护员

电话号码

金滩溪

尹策伟

13807453401

赵纯辉

13874489718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灵河

彭娟

15115185431

戈盈村:丁宗沛
九龙村:吴继军
坳上村:冯  健
先锋村:胡敦华

13574579271
13874545162
13874513753
15574577673

双江溪

肖建华

15386289313

响水村:周宗平

13974556667

地笋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金竹湾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梁家溪

舒清

15115165658

戈盈村:丁宗沛

13574579271

罗槐山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戈盈村:丁宗沛

13874545162
13574579271

罗新冲溪

吴宜东

15074513399

九龙村:吴继军

13874545162

盈家溪

吴应岗

13874436688

先锋村:胡敦华

15574577673

小开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小洞溪

钟明作

15074513002

大开村:李显乡

13574584307

 

 

附件2

                      

 

 

坳上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农技站:负责监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发展节水农业。

水管站:负责开展水资源保护、水量调度工作,推进节水型社会和水生态文明建设。组织水域岸线保护和管理、河湖及水利工程确权划界、河道采砂管理、水土流失治理、堤防工程管理与养护等工作。负责乡河长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国土资源所:负责协调河湖治理项目用地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权划界,开展水流产权确权登记。指导、监督流域内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参与河道采砂管理。

交通管理站:负责组织航道整治及疏浚、水上船舶运输及渡口码头污染防治,实施航道治理,改善通航条件,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负责采砂运砂船只管理。

林业站:负责推进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建设,推进河湖沿岸绿化和湿地修复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办:负责水域岸线违章建筑的整治和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实现雨污分流;负责将城乡水域岸线建设规划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中,制定城乡污雨水管网规划。

畜牧水产站:负责监管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的运行和修复的监管工作,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财政所:负责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河湖保护管理项目资金投入力度,监督资金使用;负责推动县属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涉水、涉污县属国有企业的节水减排。

派出所:负责依法打击破坏河湖环境、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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