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70321-2018-00004 | 发布机构: | 安监局 |
发文日期: | 2018-03-12 | 主题分类: | 规划计划 |
文 号: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含渠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8年3月12日
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以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一单四制”,强化源头管控和系统治理,夯实基层基础,提升人防物防技防能力,织密安全生产防控网,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实施“一个中心、四大战略”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工作目标:努力实现生产经营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职业病新增发病率三下降,有效防范和杜绝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改革创新
(一)制定出台《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相应配套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17〕19号)。根据《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将《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加强推进落实,县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应配套措施落地生根。
(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体制机制。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明确和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全面启动“乡镇安监站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乡镇(含渠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单独设立安监站、落实专职安监人员。加强工业园区、风景区等功能区的安全监管,完善安全监管体制,落实专门的机构和人员。改革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制,强化行政管理职能,配合省市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三)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加强县乡安委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督导、考核等职能作用。制定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制度措施,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机制。建立安全生产“12350”专线与社会公共管理平台统一接报、分类处置的举报投诉机制。
(四)推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安全生产大宣传,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方针部署、战略措施、工作动态、正反典型、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通过广泛宣传,使企业和广大从业人员“心存敬畏、懂得安全”;同时,聚焦问题、形成高压严管的震慑,凝聚全社会“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共识,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不断落细落小,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一)继续推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贯彻落实《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紧盯企业法人和实际控制人,采取培训、辅导、处罚、“黑名单”等系列措施,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抓安全,进而主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参加安全生产法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围绕“一必须五到位”(企业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指导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实现“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发挥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头作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树立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标杆企业。
(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推动县乡两级全面落实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述职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制度,督促各乡镇(含渠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职责,纳入各部门“三定方案”(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完善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促进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
(三)继续推进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县安全生产巡查督导工作制度,制定2018年巡查督导工作方案,对乡镇(含渠阳镇便民服务中心)、县直有关部门启动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轮巡查,着力解决安委会作用层层衰减、一些成员单位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强化对事故多发或工作不力乡镇(单位)的警示诫勉,推动责任措施落实,督促问题隐患整改。
(四)加强责任考核及责任追究。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严格落实新修订的《怀化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靖州县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强化较大及以上事故防控情况考核,严格执行“黄牌警告”预警告或“一票否决”预否决制度。加大安全生产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严格事故直报制度,对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
三、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监管执法
(一)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推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开展“分类别、分层级、全对接”的计划执法。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和联合执法,全面实行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坚持“四个一律”严厉打非治违,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奖励和宣传力度,破解执法“宽松软”难题。
(二)加强执法监督和考核。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行为审议和重大行政执法决策机制,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和通报基层监管执法情况,促进执法水平的提升。加大典型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切实增强法律威慑力。
(三)加强执法保障。按行政执法机构标准落实执法经费,配齐配强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积极推动充实县、乡监管执法人员,推动村(社区)设立安全生产监管员。加快推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应用。
(四)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所有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组织调查、严肃问责,在规定时间内结案。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组长负责制,典型事故牌督办、调查报告批复结案、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评估等相关工作制度。
四、推进“一单四制”,切实加强综合治理
(一)扎实推进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推进事故隐患治理“一单四制”(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和交办制、台帐制、销号制、通报制)向企业延伸;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一单四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形成横向由部门到企业、纵向由县到乡的隐患排查联动机制,使“一单四制”成为查隐患防事故的坚固屏障。推动各有关部门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高危行业领域全面排查风险点,列出治理时间表,实行“一单四制”管理。
(二)加强风险和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安委办〔2016〕3号),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想不到”“认不清”的问题纳入视线、有效管控。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体系,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针对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地区、行业和企业,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督促企业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定期开展风险点排查、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建立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健全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群众投诉举报、主管部门检查、依法处罚等制度,推动企业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实施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和督办不力的,纳入政府核查问责范围,实行约谈告诫、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把安全准入关。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7号),着力构建集规划设计、重点行业领域、工艺设备材料、特殊场所、人员素质“五位一体”的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减少高风险项目数量和重大危险源,全面提升企业和区域的本质安全水平。把安全风险管控、职业病防治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把安全风险管控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审批矿山、烟花爆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等行业领域建设项目,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不能实现有效管控的重大风险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四)持续淘汰不安全落后产能。坚决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整顿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企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以及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关闭退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完成2016~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攻坚克难工作,年内关闭矿山1家。
(五)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道路交通:严格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6〕102号)、《湖南省道路交通考核办法》(湘政办发〔2017〕24号)、《湖南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方案(2017-2019年)》(湘政办发〔2017〕25号)《湖南省道路交通安全“道安监管云”建设工作方案》(湘政办〔2017〕26号)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十条刚性措施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怀办发电〔2016〕61号)、《关于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的通知》(怀办发电〔2016〕63号)要求,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大教育行动,盯死看牢农村道路和客运大巴、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农用车载人和校车等重点车辆,严厉惩处“三超”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创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严控区。铁路交通:继续严格落实怀办发〔2016〕36号要求,积极创建铁路交通安全示范区,加大“修桥涵、封栅栏、保安全”项目建设力度,实行有奖义务巡逻制度,加强道口、栅栏缺口安全值守,健全铁路交通安全长效机制。矿山:持续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攻坚战,扎实推进以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抓好尾矿库隐患治理工作,继续推进露天矿山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围绕打造烟花爆竹“严管区”这一目标,做到“四个强化”:强化烟花爆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监管责任;强化烟花爆竹行政执法;强化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危化: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规划布局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深化动火等特殊作业专项治理,规范偏远山区加油站点,认真做好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管。消防:继续深化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洗浴场所、高层建筑、学校、幼儿园、医院、社会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专项整治。加强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团寨消防安全改造,对工作不落实、进度缓慢的严肃问责,夯实农村消防基础。城市运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依法界定城市运行中的安全监管职责,推动城市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严防因“想不到、管不到”发生事故。定期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防止风险升级失控导致事故。加强对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和监测监控,全面排查“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老旧建筑、仓储物流、养老等社会福利机构和人员密集场的安全隐患。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警制度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城市安全事故。冶金工贸等:持续开展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冶金企业煤气安全、受限空间等四个专项整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三同时”法规要求。其他重点行业领域:深化以防坍塌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继续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以尘毒危害因素和矿山、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六)加强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安全监管。依法厘清农村建房、修路、架桥和农田水利建设、种植养殖等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及乡村旅游、扶贫攻坚、移民扶持等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农村农业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监管检查,避免漏管失控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农业机械、渔业(农用)船舶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农民工安全培训,提升农民工安全素质,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安全基础。
(七)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指导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4.3自评和评审,严格等级认定、到期复审和摘牌管理,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促进转型升级。继续抓好安全生产示范乡镇、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广泛开展“湖南省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鼓励开展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和慈善事业。
(八)加强企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和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健全落实联合惩戒和联合激励机制,定期公告安全生产不良行为“黑名单”和诚实守信“红名单”企业,建立执法信息与企业工商信息联动公开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九)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推动安全评价与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制度改革,培育发展安全技术专业化服务机构,调动群团组织、保险机构、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建立服务机构公示制度和由第三方实施的信用评定制度。在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制度,督促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事故预防和风险管控作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等一系列经济政策,制定实施工伤预防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办法,建立企业增加安全投入的激励政策,促进全社会提高安全生产投入。
五、坚持提升效能,不断夯实安全基础
(一)建立网格化安全监管体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7〕30号),推动县乡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力争到2018年底初步建成覆盖所有乡镇(含渠阳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和监督管理对象的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延伸到最底层,打通安全生产监管“最后一公里”。
(二)建立健全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完善区域化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大力促进应急预案优化简化、演练实战化,提高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现场救援实效。
(三)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牵头的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健全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体系,将职业病防治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监管机构。依托现有医疗资源设置职业健康技术服务平台、职业健康体检和职业病诊断平台。加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开展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现状评价,强化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执法,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引导工业园区积极创建职业卫生示范园区。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扩大职业病患者救治范围,将职业病失能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落实医疗和生活救助措施。全面推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加快职业病危严重企业的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和淘汰退出。
(四)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大力推动安全科技创新,淘汰落后不安全设备装置和工艺,强化先进安全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充分运用大数据,深入开展“智慧安监”工程建设,建设安监视频会商系统,推动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等部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和深度融合,打通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建设全县危爆物品安全监管平台,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逐步建立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在线监测预警管控系统,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推进尾沙回填、机械重采等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高速铁路和重要航道安全防护、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
(五)着力培育安全文化。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推进安全生产“七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持续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组织好第17次“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康杯”竞赛、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知识进校园等活动,着力培育安全文化。
(六)加强重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大力培训党政干部,提高重安全、懂安全、善抓会管安全的能力。督促企业扎实推进从业人员特别是“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工作,开展全员培训。严格安全培训执法。
(七)着力提高安全监管队伍素质。推动县乡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大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素质,做到信念、政治、责任、能力、作风过硬。积极组织县、乡安监部门的监管人员分期分批到湖南省安全技术职业学院进行集中轮训,大力提高安全监管干部的履职能力。
(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正风反腐。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和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表现,查找安全生产领域中“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继续深入开展涉矿涉危专项整治,坚决斩断安全生产背后的“黑色利益链”。牢牢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对党员干部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惩治腐败、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为安全监管事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