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F-RMTTTSW--ghjh-2018-0359 发布机构: 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02-13 主题分类: 规划计划
文 号: 靖安委办函〔2018〕18号 关键词: 春节两会 安全生产 警示教育 方案 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靖州县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含渠阳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怀安办函﹝2018﹞6号)要求,县安委办研究决定,从2月13日起至4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现将《靖州县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2月13日

靖州县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

及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直相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谋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关于加强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及警示宣传教育的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大力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积极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要安全”的浓厚氛围,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县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牵头主抓,其他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统筹部署、周密安排。要加强协调调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月13日至2月14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月15日至3月31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向县安委办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评比阶段(4月1日至4月10日):县安委办组织考核督查组,对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督查,并结合工作进展上报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是突出重点。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人流、物流、车流剧增,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要绷紧安全弦,深入分析这一时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在落实《县安委会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靖安委〔2017〕17号)及《县安委办关于转发怀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靖安办函【2018】5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靖安委〔2018〕3号和4 号文件要求,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与安全警示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严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是明确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明确任务分工: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集中宣传春运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提示信息;消防部门集中宣传消防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安监、公安等部门要着重加强宣传烟花爆竹类警示、提示信息;经信等部门要集中开展防窒息中毒等公共方面的安全宣传;其他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行业领域特点加强警示宣传教育。

三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等传统媒体,微博、微信、互联网平台等新媒体和户外视频、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等公共视听载体,结合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密集播出警示信息、公益广告、安全提示字幕,定期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县电视台、电台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滚动播出警示、提示信息,每天播出3-5遍;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和政务微信、微博要每天推送春运、道路交通、消防、窒息中毒、烟花爆竹等方面的安全知识、事故典型案例、各类场所风险点等信息。

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县安委办对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发动媒体宣传的频次、版面、时段、内容等情况,每周五向县安委办报送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每月报送工作总结,县安委办再汇总报市安委办。集中警示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县安委办将对全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与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挂钩。

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方式:邮箱:jaw8257876@sina.cn联系人:晏新,联系电话:18692528156,8230036。

 

附件:1、公安部消防局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

2、消防安全滚动字幕

3、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公安部消防局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

 

进入冬季,天气严寒,用火用电用气用油普遍增多,火灾风险大幅增加。公安部消防局发布冬季消防安全提示30条,呼吁各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公众自觉加强防范,消除火灾隐患,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冬季防火类

1.冬季历来火灾多发,各单位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2.冬季取暖,切勿在电暖气上烘烤衣物,电暖气与可燃物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引火取暖。

3.一旦着火,切勿贪恋财物,应迅速安全撤离火场。

二、家庭防火类

1.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私拉乱接电线和插座,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2.冬季天气寒冷,取暖请注意安全用火用电,及时清理周围可燃物;出门时请不要忘记关闭电源、燃气开关。

3.教育儿童不玩火,家中打火机和火柴应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4.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天然气等烧水做饭时,要有人看守,不远离厨房。燃气阀门、接头和管路连接要牢固,松动、老化要及时维修、更换。不能用明火查漏,可以用肥皂液查漏。

5.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现场拨打手机、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三、工厂企业防火类

1.节日期间,工厂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工厂企业要杜绝违章操作,严禁违规用火、用油、用电、用气,严禁在施工现场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取暖。

3.工厂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员工自防自救能力。

4.冬季天干物燥,厂区内可燃杂物要及时清理,生产加工易燃物品要按照标准分类存放。

5.节日期间要留足值班人员,加强防火巡查工作,一旦发生初起火灾要及时处置,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6.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7.要及时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正常使用。严禁损坏、挪用、埋压、圈占、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火灾报警和逃生类

1.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有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96119举报。

2.遇到火灾时要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3.火灾中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4.走廊、楼梯被烟火封锁时,被困人员要尽量靠近沿街窗口或阳台等容易被人发现的部位,通过呼救、挥舞衣物、用手电筒往向外照射等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五、商市场、批发市场防火类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2、到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留意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位置,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能够迅速疏散逃生。

3、节日促销活动较多,搭设展台严禁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拉接电气线路应由专业电工实施,严禁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节前和节日期间商场、市场人员密集,必须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培训员工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知识,确保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处置和疏散人群。

5.冬季夜间是火灾高发时段,营业结束时要安排员工进行一遍岗位防火检查,夜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巡查。

6.冬季火灾多发,要及时聘请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六、电动车类

1.近期已有多地发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购买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认准生产许可证,选择专业维修单位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2.电动自行车不要停放在建筑门厅、疏散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处;不要在居住建筑内充电和停放,充电时应远离可燃物,充电时间不宜过长。

七、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类

1.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到指定地点燃放,禁止在有可燃物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

2.节日期间,周围燃放烟花爆竹,请关好门窗,及时清理阳台杂物,避免引起火灾。

3.燃放烟花爆竹,请您注意远离人群,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远离采用可燃外保温材料的建筑。


 

附件2

 

消防安全滚动字幕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冬季风干物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值班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冬季大风天气,请大家及时清理阳台、房前屋后可燃物,注意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遇有火情,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火灾隐患,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乱扔烟头,教育家中儿童不要玩火。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遇到火灾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不要在阳台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电动车应停放在安全地点,不得停放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为电动车充电的线路插座应由取得资格的电工安装并固定敷设,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充电时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定期给汽车做保养,不要在车内摆放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不要让汽车长时间暴晒,有异常情况马上停车检查,防止自燃。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如遇汽车火灾,应速停车,关闭点火开关,燃油着火不要用水扑救,可用干粉灭火器或沙土、篷布压盖。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严禁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在公众聚集场所遇到火灾时,应根据工作人员的引导进行疏散,不要盲目跟风,相互拥挤,以免发生挤压踩踏事故。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严禁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生活中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出门前,请关好门窗,关闭电源和燃气开关。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公安消防部门提示,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附件3

 

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警示宣传教育情况

统计表

 

单位:               填表人 :           填表日期:

 

宣传内容

媒体

播(刊)时间

播(刊)内容

播(刊)频次

春运警示宣传





消防警示宣传





烟花爆竹警示宣传





窒息中毒警示宣传





其他警示宣传















 

备注:表格不够,请自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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