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渠阳中路,店外经营现象死灰复燃
来信人 龙国新, 来信日期 2018-06-07
信件内容
近期,渠阳中路一带,商铺经营者,无视城管规定,将自家商品摆放店外经营,有损市容市貌,望相关部门劝其改正,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关于“县长信箱”来信处理单的

回  复

龙国新:

您所投诉的“渠阳中路一带,商铺经营者,无视城管规定,将自家商品摆放店外经营,有损市容市貌”的问题我大队已收悉。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行政执法队员迅速予以调查。现将该项工作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除个别门店店外摆有少量物品外,其余商店未发现出店经营现象(安排执法队员连续3个工作日(含星期六、日)对来函投诉地点进行重点巡查),对店外摆放物品的行为,我大队已进行了处理,现该路段秩序良好。下一步我大队将加大对渠阳路及其它各路段的巡查管理力度,同时做好对临街商户经营者就城市管理规定的宣传,让市民养成一个好的生活习惯。

 

特此回复

 

靖州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