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民社保问题咨询
来信人 吴春晔 来信日期 2018-01-10
信件内容
农村居民能交社保吗?现年六十岁,怎样交社保?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
网友吴春晔你好:现根据你的来信答复如下!
1、参保人员及范围的有关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中规定“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参保缴费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规定,新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从现在起建立参保关系并开始缴费,逐年往后缴费至满十五年,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后,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3、就来信人提供的个人情况来看:
(1)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中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应该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但是,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能重复参保和领取待遇,如果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则必须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并终止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来信人现年六十岁,按照先行有关规定,从现在起建立参保关系并开始缴费,逐年往后缴费至满十五年,直到其七十五岁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后,才可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综上所述,我单位不建议其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如有其他疑问,请来电咨询社保局企业股:8251149,同时欢迎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靖州县社保局
                             2018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