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
信件标题 | 电力公司员工醉酒驾车撞坏房屋 | ||
来信人 | 何周林 | 来信日期 | 2017-12-11 |
信件内容 |
我是湖南省靖州县平茶镇平茶村二组村民何善国,今年63岁,现有祖屋木房子一栋,于2017年12月4日晚8点被靖州县藕团镇电力公司员工杨尚彬驾驶车牌号为湘N8XY01汽车撞坏,严重损毁,正面三面都毁坏,撞断柱子一根,且整体结构都出现松动。另外隔壁邻居倪进标的车库垮塌、撞坏棺木两幅,摩托车一辆,厨房损坏。 事件经过:2017年12月4日晚,电力公司员工杨尚彬,酒后驾驶车牌号湘N8XY01送张某某回平茶镇,在返回藕团的路上,撞上我家的三轮车,然后撞上房子,继续撞到隔壁,车上副所长储守松(135****9966)受伤严重,我方及时送医救治。当晚村民都可以作证他们属于醉酒驾车,轻伤的杨尚彬喝酒已经神志不清。 当晚刚开始已经报警,但是由于我年纪大,没有文化,加上藕团电力所所长曹盛(151****1799)极力担保,听信了他们的话,当晚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拖走,没有留下驾驶证等任何凭证。由于他们做担保,所以交警没有到场,但是当地政府到了现场查看。 从事发开始,除了12月5号和6号肇事者过来协商以外,到10号一直没有过来协商赔偿事宜,而且拒不接电话,一直拖延。由于对方一直拖延不解决,现在家里四处漏风,冬天寒冷,没有解决办法,恳请各级政府主持公道。 |
办理结果 | |||
---|---|---|---|
办理结果 |
县电子政务办: 贵办转来的编号为201712011147347808的“县长信箱”来信处理单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就何周林反映事项进行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7年12月4日晚,藕团乡电管所职工杨尚彬驾驶车牌号为湘N8XY01小车送同事张某回到平茶,车上还坐有同事储守松。在返回经过何周林家时,撞上停放在房屋外一台三轮摩托车,然后再撞上房子,后又撞到隔壁胡开梅和倪进标的房子,并造成同事储守松受伤。事情发生后,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处理,首先对受伤人员采取第一时间送治,并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控,随后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由于当时天色较晚,加上藕团所负责人担保,经政府协调,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事宜过一至两天再进行协商解决。12月5日与6日两天,平茶村组织当事人杨尚彬与房屋受损方进行赔偿事宜调解,没有达成协议。12月14日,杨尚彬与胡开梅、倪进标两人达成赔偿协议,但与何周林因双方分歧较大没有达成一致。 信访事项处理情况: 1、镇政府督促指导平茶村调解委员会分别于2017年5日、6日、14日组织当事人杨尚彬与房屋受损方进行赔偿事宜调解,促成杨尚彬一次性赔偿胡开梅和倪进标房屋、棺材、摩托车等财产损失共计叁万陆仟捌佰元整(36800元)。 2、2017年12月17日,镇政府组织当事人杨尚彬与何善国(何周林之父)在镇综治办进行赔偿调解,经工作人员的努力,终于达成赔偿协议,杨尚彬一次性赔偿何善国房屋、三轮摩托车等财产损失共计叁万捌仟元整(38000元)。 3、镇政府工作人员当场对杨尚彬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平茶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