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
项目名称 | 填写内容 |
许可事项 | 办理临时身份证(非行政许可事项) |
行为对象 | 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
行为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公安部78号令) |
收费情况 | 10元/证 |
收费依据 |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08]63号) |
办理期限 | 3个工作日 |
办理条件 |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
需提供的 全部材料 |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证凭条 |
办理程序 | 1、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县级公安机关受理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进行初步审核。 3、制作证件:录入信息,制作临时身份证。 4、发放证件:将制作好的临时身份证发给申请人。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15:00—18:00(夏) |
咨询渠道 | www.hncrj.gov.cn |
公开方式 | 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 | 全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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