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19 10:12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1、出生婴儿落户。凭《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结婚证及父母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投父母落出生户口,出生未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超过三周岁的由派出所审核、公安局审批办理落户。 2、未婚未就业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可凭本人身份证、父(母)子关系证明申请办理投父母落户,由派出所受理公安局审批。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