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提交的材料 来源: 发布时间:2015-10-20 11:0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除定向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个人,须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提交原件供查验: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 3、婚姻证明复印件,以及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中等偏下收入证明; 4、市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打印正文】